承诺不拖欠工资,怎么不兑现

2012年07月01日08: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汤维骏 陈红卫 许志华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陈红卫 许志华)承诺不拖欠工人工资,却在拿到工程款后藏匿起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近14万元。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近日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林求雪提起公诉。

  2010年6月,林求雪所在的建筑公司承揽一个住宅工程,林求雪承诺绝不拖欠工资。

  2011年7月底,林求雪收到1124万元工程款后离开郴州,拖欠工资及货款100余万元。8月8日,郴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限令其8月19日前支付所欠工资。8月12日,林求雪支付部分工资后,再次逃匿,并将自己的汽车以30万元转让。截至8月19日,林求雪尚欠工资近14万元。

  2011年9月16日,林求雪投案自首,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通过大量调查取证,检察机关认定林求雪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触犯了刑法,遂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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