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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仍吸毒 坐牢罚钱真活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1日08: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罗礼发 兰家华

  曾因贩毒、吸毒被判刑、劳教,却仍不思悔改,又购买毒品吸食及注射,非法持有含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9.61克。经福建省长汀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张永强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张永强在2003年1月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厦门市开元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7年4月因吸毒被厦门市劳教管委会决定劳动教养二年。劳教期满后,张永强仍不思悔改,于2011年12月,在厦门市向“阿东”(另案处理)等人购买毒品用于自己吸食。同年12月16日,张永强驾车从厦门往江西方向行驶,在厦蓉高速长汀服务区停车注射毒品时,被长汀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并在车内查获海洛因、冰毒、麻古等毒品共计19.61克。

  (罗礼发 兰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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