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专家研讨新刑诉法:司法实践中须强化五个意识

2012年07月01日08:59  正义网

  正义网武汉6月30日电(记者张伯晋 郭清君 周泽春)“强化‘五个意识’,不能仅停留在理性认识上,更要在执法工作中切实发挥指导引领作用。”今天,“强化‘五个意识’与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研讨会”在江城武汉召开,近百名来自高校科研院所与司法实务部门的代表取得上述共识。

  如何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等“五个意识”,北京师范大学宋英辉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王敏远教授等学者认为,“五个意识”是法治精神的重要内容,而人权意识是“五个意识”的中心、灵魂与统帅,此观点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共鸣。

  回顾检察制度的历史,保障人权是检察机关的天然使命。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指出,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诉法,并非是对刑诉法“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定的同义反复,更多强调的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人身权利。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应自觉坚持并切实体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

  会议也提出反思声音,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认为以“五个意识”的理念引领实践,需做好三个协调:协调检察机关的角色功能,防止角色冲突;协调强化人权意识背景下破案率的合理评估;协调强化“五个意识”与现行司法体制及运行机制间的冲突。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尉连东介绍了该院专职公诉人出席简易程序庭审的尝试做法,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强烈兴趣。

  本次研讨会由检察日报社、中国检察学研究会检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湖北省检察院检察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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