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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勿入非法领域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04:01  中安在线 微博

  近来,我省12315中心不断接到消费者咨询,反映社会上有人在向他们推荐各种金融类消费产品。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金融方面进行投资时,要选择有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切莫参与未被国家批准的投资机构投资行为。

  有关专家指出,凡国家未放开的投资领域,消费者切莫轻信不法分子的蛊惑,贸然投资,否则一旦产生投资风险,消费者的投资行为将得不到保护。对于一些所谓以拉人头、交一定门槛费,有多层次提取报酬的金融投资,消费者一定要认清其违法性,拒绝传销害人害己。

  此外,对于一些小额民间借贷行为,消费者一定要仔细考察对方的信誉,最好签订具有担保并经过公证的借款协议,坚决抵制各种以高利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行为。对于一些商业地产等经营性公司承诺给予的高额投资回报,消费者也要慎重考察当事人的各项资质、信誉、偿付能力。在签订投资合同时,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并进行合同公证,以确保资金投资安全。

  对于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推荐给消费者参加全额或部分返还购货款的活动,尤其是要求消费者在商品价外另交一定费用,参加一些外地网站举办的返还购物款活动,要慎重考虑,谨慎参与,切实防范金融投资风险。(记者 鲍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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