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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汉被骗住房6万卖给孙子 律师以合同无效寻回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04:33  龙虎网

  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93岁的吴大明怎么也想不到,这把年纪竟会走上被告席。而告他的人不是外人,都是自己的几个亲生儿女。经法官判决,他输了官司,老汉反而非常高兴。这意味着,他被骗过户给长孙的那套住房又可以理直气壮地收回了。指点他的另三个儿女将老人告上法庭的,是雨花台区司法局的法援律师。回到自己安身之地的老汉表示,以后再不能听大儿子“忽悠”了。

  爷爷为长孙婚事让房

  原来,吴老汉育有四个儿女,都已成家立业各自单过。老伴多年前去世,老房子里就是老汉一人独住。去年2月,老汉的大儿子吴全得因自己的儿子吴近结婚无房,就和老父亲私下协商说:“吴近的女朋友谈了好几年了,因为没有可以单独住的房子,到现在女孩也不跟他结婚。现在我们想借你的房子用一下,把你房产证上的名字暂时改成吴近的,等他们结过婚了,再把名字改回来。要不了一年,我手上钱够了就给他们买一套,那时他们也就能搬出去自己过了。”

  吴老汉听这话还有些顾虑,吴全得又说,老父若是不信,他可以拿出六万块钱作为保证金。架不住大儿子多次劝说,软磨硬泡,老汉也不忍心见年近三十的孙子因为无房而耽误终身大事,就勉强同意了。在大儿子的精心授意和安排下,老汉收下了孙子亲手交给他的六万块钱,并写下了一张收条,称“收到吴近支付转让房款陆万元钱,同意过户”。

  吴全得和吴近父子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吴老汉根据事先的约定,也继续住在该房子里随孙子一起生活。

  过户一年长子赶他走

  去年的“五·一”,吴近终于娶妻成家,吴老汉也非常高兴。他念叨着,过一阵子等儿子手头宽裕了,又会给他们买更大更好的房子了。老汉一直糊涂的是,他不知道已经履行的手续表明,这房子是卖给孙子了。而一手策划此事的吴全得则非常清楚,房子过户以后只要满一年,老父就无法以“显失公平”为由,来申请撤销此房屋买卖的合同有效性了。

  吴老汉等了一年,也没等到孙子另买房子搬出去,相反,过户刚满一年,吴全得就经常找茬跟父亲吵架,有时用语恶毒,要求老人从房中搬走。吴全得声称,这房子是自己儿子的了,孙子也没有义务要赡养爷爷。

  按照当时长子的意思,吴老汉与孙子办此手续时,对其他儿女也隐瞒了实情。所以现在,纵然满腹冤屈,也不敢跟另三个儿女讲。儿女们看他和大哥一家经常闹矛盾,也经常两头劝和,让老父隐忍一些,图个老来清闲。

  经审理合同被判无效

  有一次提到房子一事,老人家实在气得忍不住了,就大骂长子是强盗,抢了他的房子。

  其他子女们奇怪,怀疑另有隐情。于是小儿子就与父亲促膝谈心,终于得知前因后果,再与两个姐姐一说此事,大家一同恼火。

  为了让老父安享晚年,三个儿女于今年3月底带着父亲来到雨花台区司法局求助。接待律师听完了老人的诉说后,认真分析认为,老人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已经过了一年,按法律规定,原房主不能向法院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此房屋是吴老汉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去世后,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屋由吴老汉和几个子女共有。吴老汉在处分该房产之前,应当征得几个子女的同意。而吴老汉转让此房时并未征得子女同意,而且受让人吴近也不属于善意取得。最后律师的主张是:除老人的大儿子吴全得外,其他三个子女可以作为原告,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把吴老汉和吴近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2年5月24日,法院根据原告诉讼请求,经审理,判决吴老汉与吴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返还。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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