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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着父母偷偷赠妻房产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04:37  中安在线 微博

  六安一男子瞒着父母,与妻子协议将婚前父母出资建造的房屋经公证后确权为小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知道后,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协议无效。日前,该市金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父母的要求。

  2007年3月,小陈与小李登记结婚,婚房是陈父购买翻建的新房。可婚后仅4个月,小夫妻就因琐事发生纠纷。为平息矛盾,2009年,小陈应小李的要求与其签订了一份《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房屋产权归小陈、小李共有,各占50%的产权。2010年夏,小陈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过程中,妻子小李要求平分现居住的房屋。直到这时,老陈夫妻俩才知道,儿子瞒着父母偷偷把房产算在夫妻二人名下。

  为此,老陈夫妻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儿子、媳妇私下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无效。(罗继红 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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