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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年龄延长至60岁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郭珍玲第100次献血

  □本报记者罗茜

  昨日,卫生部制定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根据新国标规定,无偿献血年龄上限首度由55周岁延长到60周岁。

  在此之前,武汉有30多位热心人,年满55周岁后依然强烈要求献血,武汉市血液中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们制定了“超龄献血”办法,让他们得偿所愿。新国标实施后,他们终于可以甩掉“超龄”的帽子了。

  无偿献血年龄上限首度延长

  我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献血年龄为18-65岁。英国、德国规定的献血年龄为18-65岁,美国和台湾地区为17-65岁,韩国、澳大利亚为16-65岁,香港地区是16岁以上的所有人。

  相对而言,内地关于献血年龄上限规定较低。随着近年来各地“血荒”的出现,不少人建议放宽无偿献血年龄限制,开源救急。

  在这一背景下,新版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首次放宽了献血年龄:“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虽然年龄上限放宽了,但并不意味着超过55岁的人都可以献血。”武汉市血液中心成分献血科科长陈涵薇向记者介绍说,“55岁以上的人要献血,必须身体健康,除此之外,献血者还必须在55岁之前有过3次以上的献血经历。”

  江城好人“超龄献血”已4年

  新规出台后,大众聚焦在两个问题上——55岁以上的人血液质量如何?他们献血会不会影响身体健康?对此陈涵薇说:“早在4年前,武汉就有55岁以上的人献血了,他们的血液质量比很多年轻人还好,他们的身体都很健康。”

  59岁的郭珍玲一家三口35年献血260次,被称为“江城第一热血家庭”,她本人是武汉第一个“超龄献血”的人(本报曾报道)。2008年汶川地震后,已经年满55周岁的郭珍玲向武汉市血液中心提交申请书,强烈要求继续献血,支援灾区。

  “法律只说提倡18-55岁的人献血,没有禁止55岁以上的人献血。”郭珍玲说,血液中心为她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拟定了一份《超龄献血知情同意书》,同意了她的请求。此后,江城陆续有30多位超过55岁的市民通过和郭珍玲一样的程序,实现了“超龄献血”的愿望。

  目前,郭珍玲“超龄献血”已经4年,她面色红润,血液化验指标不输年轻人。这次献血年龄延长后,她不必再戴着“超龄”的帽子了。“这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她告诉记者,“明年我就满60岁了,如果得到批准,我还要继续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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