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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06:19  深圳商报

   水电费层层加价飙升

   深圳商报记者 秦兴梅

   这两天,原特区外部分小区居民陆续收到6月份水电费清单。让他们吃惊的是,尽管自6月1日由深圳市发改委、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原特区外等区域自来水价格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规定的调整幅度虽不大,但因房东、二房东层层加价,一些小区的水电费用飙升50%。昨日,多位居民通过深圳商报热线表达了他们的不满。

   一年多交上百元水电费

   罗先生在大鹏水头社区租了两房一厅约70平方米的农民房。一家三口每月用水量10立方米左右,属于第一档用量,按照深圳市发改委、税务局发布的《通知》要求,6月起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合计应从3.14元/立方米调整至3.79元/立方米。然而实际情况是,大鹏水头股份公司按照5.5元/立方米的“一口价”征收。他家每月比实际用水要多交一二十元水费,一年就是上百元。

   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原特区外自来水价格从6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水22立方米以内自来水费为2.3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9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0.59元/立方米;23~30立方米以内自来水费为3.4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0.59元/立方米;31立方米以上,水费为4.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1元/立方米,垃圾处理费0.59元/立方米。

   大鹏水头股份公司5.5元/立方米的征收标准,似乎跟哪一档都靠不上边。对此,龙岗水务集团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说,该集团按照政府公布的水价向大鹏水头股份公司收费,差价部分与之无关。作为供水企业,他们也没有监管权。最近虽然接到大批居民用户投诉,但他们均建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水头股份公司称,该公司物业为多个住户(商户)共用一个水表。因此肯定超过第一档用水量。综合该公司过往每月的用水情况,他们调整为5.5元/立方米的价格是合理的。这个涨幅也比原特区外许多社区的水费涨得少。

   罗先生提出质疑,每个住户(商户)都有独立水表电表,何来共用之说?水头股份公司答复称,目前龙岗水务集团在该社区还没有实现抄表到户,是按一个总表价格向小区实际收费。龙岗水务集团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了上述说法。

   记者调查发现,水头股份公司涨价幅度相比原特区外许多社区确实“心慈手软”。在石岩塘头、龙岗同乐、西乡下十围,一些居民反映他们的用水价格已经上涨到7~8元/立方米不等,每月用水不足2立方米的按2立方米计算。

   房东借机增加费用

   龙华的周先生说,他租住的农民房原来水费是5元/立方米,6月1日起涨到8元/立方米。对涨价理由,房东说:“由于水电公司价格提高。”周先生说,政府每次调价都给某些人层层盘剥的理由,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合计加价不过0.65元/立方米,但经过层层加价,一些群众的负担实际加重了3元/立方米。

   周先生的房东孙女士回应说:“一分钱都没有赚他们的。”孙女士说,她一栋楼住了20多户人家,但水务集团只按一栋楼一个水表给她。虽然说,每家每户分摊下来都是第一档用水标准,但累计下来月月超标。超标水费由原来的1元/立方米涨到了1.25元/立方米,加上表后至各户漏水损耗和管道维修也由她负担,“不往上加价只能亏本”。

   就在记者采访居民用水价格遭遇大幅层层加价的时候,又传来新消息:广东省居民阶梯电价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采用季节性方案执行夏季和非夏季两个标准。市民在夏季(5月~10月)每月用电超过260度、非夏季(11月~次年4月)每月用电超过200度,要多交电费。

   沙井的罗先生、石岩的黎先生分别反映,他们的房东已开始执行新电价标准,租住的农民房6月27日贴出电费涨价告示,政府实际收取0.68元/度,而他们承受的1元/度电价将涨到1.5元/度,涨幅50%,且执行时间比政府的7月份开始提前了一个月。(请报料人领取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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