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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不只管车 巡警不只管人

  珠海城区交警巡警互行部分职能

  本报珠海讯 (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杨卫平)珠海市公安局对外通报,昨日起珠海主城区巡警、交警相互行使部分管理职能。交警不再只是管车和司机,可以参加路面巡逻和直接受理群众报警;巡警不再只管治安,可以参加交通管理。

  昨日起,珠海主城区巡警可以参加交通执法:履行交通疏导职能,维护主要路口、交通复杂路段的机动车交通秩序;纠正违章违法行为,管理主要路口、交通复杂路段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同时,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护栏和隔离带、横穿道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和教育;车辆静态违章查处,对机动车违停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

  而交警可以履行巡逻民警的盘查职责,依法对各类嫌疑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现场盘查;履行路面警情先期处置职责,在执勤中可直接受理群众报警,以及接受指挥中心处警指令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开展设卡查缉工作。

  巡警、交警相互行使部分管理职能是珠海公安新型警务工作模式,通过让巡警、交警共同担负起维护社会面治安、管理交通秩序,实现路面警察功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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