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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任翀 通讯员 刘维光)市绿化市容局昨天宣布,从7月1日起,《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范围须实现全覆盖,明确未纳入物业管理区域的街巷、里弄内的通道、农村地区的村内通道等,其保洁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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