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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露台上搭建私人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07:5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蔡镇金 张超晖 文/图

   本报讯 近日,福州江南水都意境的业主陈先生发现,小区3A楼与5A楼之间的2楼露台本是公共空间,现在却被人围成房间,成了业主私有。

   陈先生说,最近一个星期,他发现有业主打起了公共露台的主意,在露台的通透木架上增盖屋顶,加装玻璃门,把通透的露台违章搭建成了一间房子。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个2楼露台的底层,是沿街店铺,露台约有100平方米,两边的私人阳台有直达露台的通道。露台中间有一处高3米、面积约30多平方米的装饰性混凝土架,现在却被业主当成了违建的“基础”。记者看到,原本通透的架子上方已被遮盖一半,四周被用木板封住,架子内还被玻璃门隔开(如上图)。目前,违建已完成大半。

   陈先生介绍说,这个露台是业主共同使用的,没有产权,未经允许不能私自搭盖成屋子,这相当于占用了他人的活动空间。对此,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该露台只是底层沿街店铺的屋面,虽然2楼住户可以优先使用,但不能挪作私用。据了解,目前物业已与违建业主取得联系并做了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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