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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09:19  金陵晚报 微博
疼

疼

疼

  志愿者节日探望儿童发现令人气愤一幕——

  浙江苍南福利院铁链拴智障男童

  ■护工称:人手少,孩子不听话,是无奈之举 ■该县民政局已提出整改措施

  ▲在苍南县社会福利院,两名智障男孩,一个被铁链锁脚、一个被布条圈颈,拴在一张木椅上。 温州都市报供图

  现场直击:

  两名智障小男孩被拴着

  苍南县社会福利院位于灵溪镇沪山办事处沪山村的山边,由一幢两层房子和一间一层小平房组成。

  6月29日中午,在该福利院的一层小平房内,孩子们正在4名护工的照看下吃着饭。一名穿着开裆裤的男孩坐在痰盂上,手里捧着小碗吃着米饭,他的脖子上拴着一根打了死结的蓝色布条,布条的另一头拴在旁边的长木椅上。小男孩眼睛大大的,吃完饭后他依旧坐在痰盂上,身体蜷缩着,时不时用手去拉、用嘴去咬脖子上的蓝色布条。

  被拴着的还有另一名患有唇腭裂的男孩,拴着他的是一条铁链,一头拴在长椅上,另一头拴在男孩右脚踝处。

  福利院护工王女士说,用布条拴着的男孩今年大概6岁,是个智障儿,患有先天性聋哑和羊痫疯,大小便失禁,出生不到3个月就被父母遗弃,“他大小便随处乱拉,我们试了很多办法都教不会,有时候还会打其他孩子,没办法只好拴起来。”

  被铁链拴着的男孩今年9岁,看到记者,他睁大眼睛,嘴巴一张一合地嘟囔着,用手不断拨弄脚上的铁链。王女士说,这孩子也是智障儿,患有先天性唇腭裂,“这个孩子很不听话,不管外面下不下雨,总要往外跑,一天要给他换三四次衣服,也只好将他拴起来。”

  据介绍,目前苍南县社会福利院供养着21名孤残孩子,最小的1周岁左右,其中十几名孩子有肢体残疾或智障。照顾21名孤残孩子生活起居的是4名护工,她们是苍南当地农村妇女,平均年龄超过60岁。

  护工王女士和谢女士说,把两名孩子拴起来,别人看到肯定会有非议,但她们为这两名孩子的问题伤透了脑筋。

  苍南县社会福利院:

  “我们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针对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发生“拴养”的事。苍南县社会福利院副院长林守国称,“捆绑和拴养孩子是绝对不行的,我们以前没有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林守国说,以前采用家庭分散寄养的方式,后来发现家庭寄养环境和管理跟不上,有的家庭都寄养着10多个孩子,2008年开始才在福利院集中供养。由于受场地限制和人员配备不足的原因,当时将福利院日常管理承包给一名苍南本地人,福利院的各项开支由承包人负责,护工也是承包人聘请的。

  林守国表示,福利院承包后,刚开始按照每人500元/月给承包人,2009年提高到600元/月,2010年开始提高到730元/月。“去年我们发现福利院承包后在管理和运作上存在一些弊端,也一直在想办法解决。”

  林守国说,按照县级福利院的要求,最好要按照1比1.5的比例配备护工,并能提供医疗保健、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配套设施,但现有的福利院条件太差了,确实有很大的距离。

  苍南县民政局:

  调查后提出四条整改措施

  苍南县民政局分管副局长金余成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孩子是智障还是正常的,“拴养”孩子是绝对不允许的。

  针对记者的调查,苍南县民政局专门来函,称已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四条整改措施:

  一、针对目前保育人员不足问题,他们将按照1:2比例配备保育人员,并已向县有关部门申请了11名计划内工作人员编制,计划下周开始招聘保育人员。

  二、针对环境差的问题,目前已制定整改措施,向灵溪镇借用凤池敬老院作为县社会福利院用房,该敬老院5月已改造完工,准备在7月份将原县社会福利院孤儿迁入新居。

  三、针对县社会福利院养育孤儿由个人承包问题,计划在7月份与其解除承包协议,由县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直接养育。

  四、针对孤儿教育问题,县社会福利院将安排适龄智残孤儿到苍南县特殊学校学习,其他适龄孤儿安排到沪山小学接受教育。

  金余成说:“现有的福利院不管是环境条件和供养模式都有问题,我们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准备启动搬迁,重新招人。去年我们和灵溪镇达成协议,借用该镇刚建好尚未投用的凤池敬老院,用于社会福利院使用。另外,我们向县里申请增加人员编制,上个星期刚批下了,只要人员到位,就马上搬迁过去。”

  金余成说,苍南县将新建一个大型的社会福利中心,目前该工程已通过立项,正在办理征地手续。

  〉〉〉律师观点

  “拴养”侵害了孩子的人身权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轶成认为,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落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

  虽然护工出于管教孩子的考虑,但这样拴着绝对不行,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还限制其人身自由,这侵害了孩子的人身权。

  对此,有市民认为,这两名智障小男孩不听话被“拴养”,虽然福利院有着苦衷,但不管如何,这种方式过于粗暴和简单。据温州都市报

  有温州市民反映,他和一帮志愿者在端午节期间,到浙江省苍南县社会福利院探望孩子们时,发现有一名智障男孩被护工套上铁链“拴养”着,看了很不是滋味。

  该市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护工为何要“拴养”孩子?当地有关部门是否知情?6月29日,记者前往苍南县社会福利院进行实地探访。

  镇江新闻

  Email:world@jlwb.net 电话:0511-85628718 责编:王华版式:陈爱华

  大学生走进部队庆党生日

  7月1日,为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江苏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党员在学院团委书记张海洋的带领下来到南京军区某通信团驻镇部队,开展了以“党旗光辉照我心,军民共建鱼水情”为主题的交流活动。张海洋 姚凯东 李静

  误将“紫叶李”当樱桃

  观赏树遭摧残

  快递

  城际

  恶性肿瘤

  误诊为良性

  近日,句容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历时两年多的医疗事故赔偿纠纷。

  5年前,年仅12岁的小学生小明左脚长了一个肿块,还时常伴有疼痛感,父母带小明到句容市某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表示,小明脚上的肿块是良性肿瘤,并随即对肿块进行了切除。两年后,小明脚趾上肿块复发,送至上海某大学附属医院诊治后却发现,当初小明脚上所长的肿块是恶性肿瘤,为了防止肿块进一步扩散,该医院随后对小明的左前半足进行了切除。经鉴定,已构成七级残疾。2010年12月,小明的父母将句容某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0多万元。

  接案后句容法院随即申请了司法鉴定,鉴定显示,医院确实存在误诊行为,而误诊与小明的损害后果之间也存在着因果关系,但是“这因果关系究竟有多大”一时成了法官面临的难题。

  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到被告医院所属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有关负责人说明本案中的事实及法律问题,同时表明法院希望通过协商解决该起医患纠纷的诚意。通过承办法官近两年的努力,这件棘手的医院纠纷案终于有了相对满意的结果,今年5月,原被告双方终于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院赔偿小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8000元。

  乔继东 刘钰

  昨天,镇江首批两个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在市区沪宁城际广场、大市口城市客厅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将为往来宾客及市民提供城市衣、食、住、行、游、玩等信息问询服务。服务站志愿者采取轮岗的形式参与志愿服务,镇江市交通运输系统和卫生系统的200余名志愿者将首批上岗。李晖 纪载庆 刘钰

  首批学雷锋服务站启用

  昨天上午,丹徒区高资街道有市民打电话给记者称,有人在312国道马路边采摘樱桃,够不着就攀折树枝,致使马路沿线数十棵樱桃树遭摧残,犹如小孩胳膊粗的树枝被大量折断,很可惜。马路边哪来的樱桃?

  中学生观千年古渡

  昨天上午,镇江市第三中学与双井路社区校外团支部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暑期夏令营,在此次的活动中,镇江市博物馆的考古队员“变身”老师,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考古课,此外,在博物馆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学生们参观了西津渡渡口考古遗址,饱览了唐、宋、元、明、清年间的历史遗存。

  西津渡渡口遗址于去年年底发掘结束,此次考古中发现了保存较好的历代石岸、渡口官署遗迹,以及名间俗称“大码头”的清代古渡码头,发掘出了大量瓷、陶、金属器件等古物,其中有研究价值的遗物标本就近千件,瓷类物品有7万余片。学生们很兴奋,由于刚发掘出不久,遗迹上还残存着已经没有考古价值的古代器具碎片,随手一捡便可与千年前的古物“亲密接触”。刘钰

  □通讯员 鞠永平

  金陵晚报记者 李静

  记者闻讯前往现场调查后得知,原来是有人误将景观树“紫叶李”的果实当成樱桃采去尝鲜。

  园林界人士指出,紫叶李的果实虽可以食用,但长在马路边就有一定的污染,盲目食用存在健康风险。

  记者看到,在正东农业生态园至夹山一线,数百米的道路两旁,紫叶李与夹竹桃等其他景观树相互间种,树上已很难见到果实,确实有不少树枝已折断,耷拉在树上。

  五洲山泉水厂门卫田师傅说:“你们来迟了,要是早两天来就可以看到,开着小汽车的,骑着摩托车、电瓶车的,很多人都拿着塑料袋甚至水桶来这里采果子,很是‘壮观’。现在果子都被他们采光了,将这么多的树枝都弄折,可惜了这么好看的景观树了!”

  田师傅告诉记者,这种如同樱桃一般大的果实并不是真正的樱桃,他尝过,很酸,只有熟透后才甜。

  打电话给记者的夏先生说,他就负责这一段马路的保洁和绿化养护工作。这种被他称为“樱桃”的果实已经结了有好几年了,一直没有人采。大约是由于今年结得特多,早两天突然来了很多人采果子,都是些他所不认识的人,听他们说话是南京口音。

  夏先生说,他劝告这些人,“果子上落满了汽车扬起的灰尘,而且汽车尾气含有大量重金属,甚至还可能有化工原料抛洒,吃了对身体没有好处!”但这些人不听,怀疑是采了去卖的,但他也没有其他手段制止这些人。

  夏先生说:“早两天忙昏了,没想到给你们打电话,谁知你们在假日里也一接到电话就来了。312国道沿线这种树木很多,遭受摧残的肯定还不止这些,我认为这种行为应当受到谴责。”

  那么,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果实呢?记者打电话咨询从事园林绿化工作已40年的杨国龙先生。他根据记者的描述,告诉记者此树为紫叶李,是一种纯观赏性绿化树种,树叶常年呈紫红色,很少挂果。即使结果子,也很小,且果实稀疏,没有食用价值。

  杨国龙称,判断这种红色的果实是不是樱桃,主要看果皮。樱桃皮细润,有长长的果梗,而紫叶李果皮较为粗糙,果梗易脱落,吃起来发酸。

  折断的树枝。

  被误当樱桃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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