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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医闹事件:医疗系统腐化致患者怀疑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10:13  正义网
专家解读医闹事件:医疗系统腐化致患者怀疑医院

  2006年12月26日,为防“医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的山厦医院医生护士全部佩戴钢盔上班。此事引起了社会对医闹现象的关注。(资料图片)

  编者按

  “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么一句俗语之所以流行起来,是因为它几乎已成为一段时间内解决医患纠纷的潜规则。

  在社会学的理论中,有一个被称为“社会安全阀”的概念,指各个社会都存在着这样一类制度或习俗,它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手段,能为社会或群体的成员提供某些正当渠道,将平时蓄积的情绪及个人间的怨恨予以消除,从而在维护社会和群体的生存、维持既定的社会关系中,发挥“安全阀”一样的功能。

  然而现实中,诸如医闹、房闹、机场闹等采取无秩序、非理性乃至暴力方式维权的事件一再发生。过激、极端的“私力救济”手段,使得矛盾纠纷的解决陷入了一种畸形的暴力逻辑。

  而在另一个层面上,这恰恰凸显了某种维权的困境。除了呼唤公民理性的回归,我们有责任反思,是什么让“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怪圈一再循环下去?

  《法制日报》视点版从今天开始推出“破解‘闹’现象”系列报道,试图透过纷繁复杂的“闹象”,抓住“闹者”的心理根源,寻求破解之道。

  □破解“闹”现象之医闹

  这是一个不久前已被判刑的“医闹”的真实供述:

  “我的妻子因产后大出血死亡,我们想不通为什么去的时候人好好的,到医院就死了,于是决定去医院找他们协商后事。

  “我们提出要医院出130万元死亡赔偿费;医院则只愿意给两万元丧葬费。镇里的副镇长出面协调。我们家属商量后降低赔偿要求至70万元,医院坚持只给两万元。我们于是在医院门口烧纸、挂横幅、摆放花圈。这时医院答应给5万元。

  “第二天,我们将赔偿要求再次降低至60万元,医院答应提高至7万元。第三天,我们50多个亲朋好友在医院门前放鞭炮、拉横幅、烧纸,使进出医院的救护车、私家车无法正常行驶,最后和医院达成赔偿15万元的协议。”

  这是过去几年内,各地时常上演的“医闹”场景——“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个畸形的逻辑一次次地奏效,并以这立竿见影的效果,巩固着它的恶性循环,从而跳脱了医疗纠纷伤害赔偿合理、合法的认定、协商秩序。

  这种秩序的破坏,其后果之不堪设想,已被真实事件一次次印证,一系列极端的医患冲突事件,令人触目惊心。

  而一个更大的恶性循环圈也伴随着医疗界所受的伤害而形成。有调查显示,不少医务工作者认为,“医闹”已经严重影响到医生的职业行为——自我保护越来越成为医生行医时的第一原则,而这恰恰又会让医患关系进一步紧张。最终受到伤害的,是关乎我们每一个人利益的公共医疗秩序。

   解决医闹的尝试

  要溯源“医闹”现象几乎不可能,因为古而有之。但要举出几个早年发生的“医闹”事件却很容易。在任何一个年份,都会有几起恶性事件发生。而真正让“医闹”现象引起新一轮关注的,是在发生了中国医疗界“黑色六月”的2009年。

  这一年的6月18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杨厝村村民杨俊斌,因“泌尿系统结石、急性肾功能衰竭”入住南平市第一医院泌尿外科。6月20日晚10时,在手术成功的情况下,杨俊斌突发病症,经抢救无效于21日凌晨死亡。

  杨俊斌的家属认为院方对患者的死亡负有责任,当晚就聚集在泌尿外科,拒不移尸,将两名医生扣留在病房,并提出高额赔偿要求。从6月21日起,南平市各级部门多次协调处理,均因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分歧较大而搁浅,并发生激烈肢体冲突,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后在当地政府主导之下,杨俊斌的家属与医院达成初步协议:家属得到21万元赔偿,而对于肢体冲突导致的人员受伤问题,“双方同意责任自行承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并未就此终结。6月23日上午,南平市第一医院80余名医务人员聚集到南平市政府门口,打出“还我尊严、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横幅。随后,南平市多家医院的医务人员也加入其中。

  长期以来不断紧张的医患关系,最终以这种戏剧性的极端方式在南平这个小山城爆发。而在这个“黑色六月”里,各地先后发生了6起“血溅白衣”事件。

  此后,各地开始了解决“医闹”问题的多种制度尝试。例如辽宁沈阳的“引入公安力量”,派警察去任医院“安保副院长”;多地施行的在医院设立警务室;以及建立专门的医患纠纷调解机构等。

  然而,这些举措均未能阻止“医闹”现象愈演愈烈。据卫生部统计,2010年全国发生医闹事件17243起,比5年前多了近7000起,更有黑社会性质团伙借此牟利。而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2011年的调查统计,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中国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平均每年上升了22.9%。

  在这一背景下,今年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根据这个通告,多种“医闹”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通告被视为打击“医闹”行为的一记重拳。

   医闹源于“疑”

  有学者提出,中国最早、最知名的医闹故事,莫过于曹操杀华佗。只一个头疼病没治好,华佗就被曹操身边的刀斧手、行刑队组成的医闹们来了个身首异处。

  曹操多疑,众所周知。他杀了华佗也是因为怀疑他不仅治不好他的病,反而有不良企图。

  通过对多个实例的分析,《法制日报》记者发现,“疑”正是大多数医闹者最根本的思维所在。这种“疑”包含了3个层面,分别是对病人在医院死亡原因的怀疑、对医疗行政部门解决医患纠纷公正性的怀疑、对合法渠道维护权益效果的怀疑。

  本文开头的那一段真实供述,来源于河南省新密市的一起“医闹”事件。32岁的女子张娟因产后大出血死在了新密市某医院的ICU病房。据其丈夫张建向公安机关供述,亲属们前往医院讨说法,是因为“想不明白为什么去的时候好好的,到医院就死了,怀疑医院将妻子治死了”。这是第一层怀疑。

  “我们没有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向警方的供述中,多名张娟家属均表示了这一事实。这是源于第二层和第三层怀疑。

  3个层面的怀疑,正好对应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发生民事责任争议的3条解决途径:医患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现实中,这3条途径都不太顺畅。”曾任南平市卫生局局长的王崇辉在此前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对医院的怀疑,多被解读为是近年来医疗系统腐化和相关机制落后的结果。“很重要的一点是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一段时期来,确实存在一些以药养医,大处方看病,乱收红包或个别医生职业道德滑坡等现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成向记者分析。

  而对于另外两种渠道,王崇辉告诉记者,在患者家属的心里,卫生行政部门常常被认为和医院是“一家人”,在调解中难以做到中立,缺乏公信力;走诉讼渠道解决,这对患者而言要耗费大量时间、金钱和精力,此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一关键环节也往往让患者望而却步,一方面因为时间太长,另一方面在于医学会与医院之间也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鉴定结果也常常遭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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