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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应尽早启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13:00  新闻晚报

  □吴睿鸫

  6月30日,传出的最新消息是,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年内有望在上海率先试点。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在2012陆家嘴论坛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称,“现在推出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了,我相信年底以前应该可以推出。 ”他进一步称,“现在据我了解,大概1个月可以买1000块钱的税延养老保险金额的保险。 ”

  实际上,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早在2008年起就开始在我国一些地方展开讨论和论证,上海和厦门两地先后传出即将开征的消息,但始终未与世人见面。现在,这项公共政策,终于列入税收制度制定计划,这意味着,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进入实质性征收阶段,将会变得指日可待。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所缴纳的保险金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在国外,类似于个人年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十分普遍,最为成功的当属美国著名的“401K计划”,这个称呼来源于美国1978年 《国内税收法》第401条K项的规定,这项规定在1979年得到法律认可,1981年又追加了实施规则。按照这一计划,雇主为职工的养老年金存款可以按工资的15%进行税收扣除,职工用于“401K账户”的资金,不记入当期的纳税范围。

  倘若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在我国全面实施的话,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从个税征收来看,即便今后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甚至5000元,由于现行税制不能把家庭养老、子女教育、贷款买房等因素考虑在内,显然,目前税负还是较高的。而推行个税递延型,不仅可以弥补个税制度的缺憾和不公,而且也有利于个税制度的变革与完善。

  从短期来讲,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实施,即个税的缓期缴纳,势必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但实施这项公共政策后,保险公司会随着业务量和营业额的大幅度增长,上缴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也会大比例增长,显然,这项政策可以间接地通过保险公司所增加的税款,来弥补个税减少的那一部分,这不仅不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增长,而且也利于国家养老体系的长远发展。据权威人士的测算,当期延迟纳税1元,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基金,因此,该制度的启动,不但可以舒缓我国养老的财政压力,还有助于提升整体养老保障体系的内在品质。更为重要的是,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税收收入的增长持续高于同期GDP的增长,我国已具备实施减税的财政实力。可以预见的是,实施个税延迟纳税优惠,凭借现有国家财力,完全有能力承受和化解掉。

  在这种国外普遍实施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和我国现有国情背景下,国家完全有必要在上海搞好试点的前提下,尽早在全国启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这不仅符合我国的国情,而且更尊重民众的意愿。当然推行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仍有许多棘手工作要做。比如,税延金额和税延方式如何确定;又比如,投保人通过多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如何处罚;此外,由于税延型养老保险的税收延迟支付与我国现有税法存在抵触,怎样进行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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