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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 iPad商标案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14:20  正义网

  

  7月2日上午9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苹果公司、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上诉一案。图片来源广东法院网。

  正义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李铁柱)备受国内外关注的苹果有限公司、IP发展有限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IPAD权属纠纷上诉案终于尘埃落定。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调解金额6000万美元

  据悉,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正式生效。日前,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并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2月29日公开审理此案后,承办案件的合议庭认为,为使纠纷双方利益最大化,调解是最佳选择。目前唯冠公司债权人已达数百人,其最大的财产估值主要集中在iPad商标的价值上,诉讼前,涉案商标已被数个银行申请轮候查封,一旦该商标价值发生贬损的话,将会导致债权人更大损失。

  广东高院称,高院最大限度的满足了双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业内人士称,该案成功调解实现了iPad商标的价值最大化,极大的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开创了涉外商标权权属纠纷解决的新路径,在知识产权审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案件审理时间长达2年

  据悉,2009年8月,IP发展公司向英国唯冠公司提出收购唯冠在各国登记注册的所有IPAD商标的意愿。后经多次辗转,谈判主体变成IP发展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双方于同年12月23日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标的为10个IPAD商标,其中包括深圳唯冠公司在中国大陆注册的涉案的2个IPAD商标,转让对价为3.5万英镑。

  2010年2月,IP发展公司又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之后,苹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变更涉案两个商标权属的注册登记时遭到拒绝。深圳唯冠公司称,台湾唯冠公司无权处分深圳唯冠公司商标,其从未将涉案商标转让给苹果公司。双方遂引发争议。2010年6月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订立转让合同的台湾唯冠公司无法代表深圳唯冠公司,苹果公司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上述表见代理成立,并以此为由驳回IP发展公司、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后两公司不服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2012年2月29日上午9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庭未宣判。随后,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双方开始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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