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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终于达成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15:40  新民晚报

  本报讯 广州消息:今天上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独家发布消息称,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根据广东省高院向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的民事调解书,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深圳中院今天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广东高院公布的最新消息意味着,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此前,苹果新iPad已经先后通过了国内3C认证及国内电信入网许可。针对苹果公司及其经销商的一系列起诉、查封等行为也将终止。

  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苹果公司认为,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

  深圳市中院在2011年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2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但当庭未宣判。随后,双方开始接受调解。

  (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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