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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推行网络问政 建立督导检查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2日20:16  南海网

  南海网海口7月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特约记者黄培岳通讯员张振汉曾程)7月2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口警方获悉,海口警方将网络问政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结合整治“庸懒散贪”行动全面推行网络问政工作。

  海口市于2012年7月1日开始试运行全市统一的网络问政平台,海口警方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海口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宋顺勇为组长的网络问政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全局网络问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研究解决网络问政工作实施过程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在市局法制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网络问政的各项工作。各分局、支队也分别成立网络问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安排1-2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为成员,专门负责本部门网络问政工作,确保网民提出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市公安局网络问政办公室每天指定专人查阅和浏览市网络问政平台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网民问政论坛等网络问政栏目,收集涉及海口警方的信息,并将收集到的问题通过行政综合平台发送到相对应的单位,各成员单位负责网络问政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查收处理后,由行政综合平台回复给市局网络问政办公室。对收到一般的咨询建议、投诉类的信件在签收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对较为复杂一时无法回复处理的,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局网络问政办公室作出说明,在12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处理;特别复杂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商处理的,经批准可延长一定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5天。

  为确保网络问政工作取得实效,海口警方结合整治“庸懒散贪”行动,将网络问政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由网络问政办公室负责监督,并根据回复质量、回复时限、网民满意率等项目进行考评。市局纪委督察队、网络问政办公室,每月对各单位网络问政处理回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对网民反映问题不落实、答复处理超时的单位,将进行问责并给予通报;对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纪律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经办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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