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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6600多亿需要明白账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1:39  重庆商报 微博

  本报评论员 廖水南

  据报道,日前,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表示,政府采购法颁布10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中国政府采购规模10年来增加10倍,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1.13万亿元。全国政府采购总量中进口产品比例保持在3%以内。

  10年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6600多亿元,政府采购法带来的利好不容置喙。不过,人们的感知并非来自于生活中孤立的某一个方面和数据,而多半是出于对实际生活的信息综合。当一些地方政府“但求最贵”的采购事件频出:2010年5月,长春市某机关采购了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成交价格达29570元;2010年12月,辽宁抚顺市财政局办公室采购苹果公司iTouch4当U盘;苏州交巡警支队欲购iPhone4做警务通。谁又能对政府采购节约了6600多亿元深信不疑?

  至于政府采购中的腐败乱象,更是长期为人们所诟病。比如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海口市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中标前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空壳公司,在注册成立后4个月内连续在政府采购中中标。而由于缺乏有效监督,暗箱操作、吃回扣等潜规则也早就不是什么秘密。

  因此,财政部首先应该拿出10年来政府采购的具体账单,让公众审计审计,将知情权和监督权还给公众,让公众可以发自内心分享节约6600多亿元的成就和喜悦。

  否则,某基层单位欲购宝马做执法车,结果被媒体曝光后,换成了价格低廉的国产品牌车,从而“节约”了采购支出,你叫人怎么高兴得起来呢?

  而且,相关方面还可以借公开账单之机再次征求公众意见,进而完善政府采购办法,节约更多的财政资金。

  当然,也可以说,节约6600多亿只是宏观上的数字统计,并不包含局部的瑕疵和细节上的纰漏。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政府采购法颁布仅10年,基本的制度框架才刚刚成型,从一部新法的实践历程来看,它仍处于初级阶段。这意味着,政府采购法必然存在些许漏洞和间隙,以及可能遇到尚未纳入规范轨道的新状况,使得一些对权力缺乏基本的谦卑和敬畏的单位和个人趁机规避政府采购法,造成财政资金的严重损失与浪费。

  从这一角度,在政府采购法实施10年的总结中,我们需要的也未必就只是光鲜的数字和耀眼的成绩,还需要直面问题的勇气和信心。毕竟,任何被漠视的纰漏都有可能阻碍甚至架空政府采购法的正义路径,让一些表面上看起来堪称完美的制度设计,在执行中显得诡异而可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乔新生就提到过,政府设立招标投标中心的目的,是为了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通过规范化管理减少腐败,但是操作的结果却正好相反,因为评审标书的专家们可以独立表达意见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都知道,政府采购是节约财政资金的“前沿阵地”。实行政府采购,就是要将竞争机制引入财政支出过程中,增强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发挥规模效益,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但在此过程中,如何呵护政府采购法的正向成长,并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我们不断地晒和算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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