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现乞丐将对城管扣分

2012年07月03日01:59  京华时报

  据《南方日报》报道近日,深圳罗湖区公布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出现在罗湖区,城管人员将扣分。

  今年2月以来,深圳出台《关于巩固市容环境提升成果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深圳市市容环境综合考核方案(试行)》,对全市57个街道办事处的园林绿化、市容秩序等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经过试行后,近日,全市考核实施方案已成型,各区开始落实相关工作。

  已公布的《罗湖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将市容精细化管理,分为数字化城管、专业部门、媒体监督和社会满意度等部分,各部分按比例分条目打分。其中,市容秩序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项,占10%的权重。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出现在主干道(严管路),次干道(重要路段)和其他城市道路(控制路段),分别给予2分/人,1分/人和0.5分/人的扣分。

  方案称,考核结果将按高低分排名,实施以奖代补和责任追究,纳入主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围。

  对此,城管人员、律师、法学专家和社会工作者,各持异见,有支持也有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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