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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为疏忽付出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1:59  京华时报

  昨天在唯冠和苹果和解之后,李开复在自己的微博上总结点评道:“1)唯冠曾做过一个叫iPad的产品,失败取消;2)8年后,苹果命名iPad时,低价收购唯冠在大中华区的商标,草率未查清细节;3)唯冠破产后,回头细查iPad授权,喜见当年授权手续有误,便启动以维权为包装,以敲诈为手段的天价官司;4)最后和解,苹果为疏忽付出应付但较合适的代价。”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也表示,与“林书豪”等商标抢注事例不一样,唯冠的iPad商标并不属于恶意抢注,而苹果在发布iPad之前发现唯冠早已注册的iPad的全球商标,此后苹果通过一家与唯冠不构成竞争关系的英国公司“巧妙”地以较低的价格从台湾唯冠手中买入iPad商标,这种做法也是国外大公司购买商标时常用的手法,只是百密一疏,苹果当时疏忽了中国大陆市场的iPad商标所有权在深圳唯冠手中,而不是台湾唯冠手中,因此才导致了这番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有关专家介绍,当年苹果试图通过影子公司(IP公司)低价收购商标,又在未能确认商标所有权之前就贸然使用,这是一场危险游戏,贪小钱最终吃了大亏,作为世界市值第一的公司,苹果的经历应当为企业所警示:在知识产权领域,无论体量多大,都没有法律豁免权。本报记者祝剑禾

  □专家点评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赵占领

  双方和解是最好的选择

  “从法律上来讲,苹果在本案中比较理亏,原因在于转让合同中存在重大失误,但目前的结果,对于苹果是可以接受的,和解对于双方都是最好的结果。”

  “知识产权虽然看似无形,却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企业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过程中若没有高度重视、谨慎行事,很可能付出惨痛代价。”赵占领向记者表示,此次苹果付出的高额和解金,告诫企业需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确立知识产权战略,尽快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

  知识产权对企业经营决策举足轻重

  “6000万美元,相当于3.8亿元人民币,也就是1个字母将近1亿元,如此高昂的支付金额在国内知识产权业内是史无前例的。”这无论是给国内企业还是跨国巨鳄都敲响了警钟,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企业做重大经营决策中显得举足轻重。苹果和深圳唯冠的案件不仅给中小企业带来启示,更是对跨国产业巨鳄有着重要影响。此案件的启示主要有三点:一是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离不开知识产权;二是苹果当初百密一疏,为其早期工作不到位付出了巨额代价;三是案件的背后是利益,双方商标之争实质在于市场利益的商战。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徐瑄:

  不鼓励“碰瓷”但企业需学会维权

  就这起商标纠纷而言,苹果由于疏忽而埋单,最终支付赔偿,这在法律上并无争议。一方面案件中“iPad”关联的巨大利益警示促进企业主动维护商标、重视知识产权的巨大利益,也提示了如苹果这样拥有庞大法律顾问和知识产权机构的跨国公司,也可能在知识产权领域疏忽犯错,这应成为中国企业的反面教材。

  此外,徐瑄等专家认为,iPad商标案的结果并不是鼓励国内企业“碰瓷”,以注册而后恶意诉讼的方式谋取不当权益,而是首先学会保护自己的权利,并在别人侵犯时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据新华社电

  ■中间派

  @我困惑了:唯冠诉苹果一案,很多网友认为前者是讹诈,为苹果叫屈。其实,苹果没那么傻,唯冠也没那么赖。这是法律制度下的合理博弈,六千万对苹果而言不算多,对唯冠而言则不算少。无关善恶,仅此而已!

  ■挺“唯”派

  @凤尾梧桐:我觉得唯冠的钱拿少了。当初的数值应该远远比这个高。就算唯冠要破产。就算它不出名。就算它有点耍无赖。

  @南方青:相对那些外国把咱们国家知名产品商标恶意抢注再来“勒索”的,我看厚道多了。而且这个6000W也算是很便宜了,对苹果和它的产品来说。

  @JounLee_Photo:6000万美元对苹果公司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只是唯冠赚了。既得到了钱,又打响了名声,不是因为这场官司大概没几个人知道唯冠。只不过这名声来得有点“臭”。

  ■挺“果”派■“注册”派

  @BackGroundBoy:「苹果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iPad商标案」看来这个年代告财大气粗的苹果就能名利双收。好,想想苹果现在还缺什么。

  iPhone, iPod, iPad,iMac, apptv 都 有了.……!!!照相机!苹果没照相机,iCamera!速速注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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