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现街头 城管将被扣分 深圳市容考核新指标遭质疑 执法者:考核扣分很难解决问题

2012年07月03日02:03  兰州晨报

  

乞丐现街头城管将被扣分
街头行乞的老人。人民网照片

  本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深圳市罗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面对这样一个难题:如果你管辖的街道上,有乞讨者、流浪者,你要把他劝走,如果他不走,你就麻烦了,根据新近出台的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你可能会被扣分。

  6月20日,罗湖区召开城市管理工作现场会,公布了罗湖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市容精细化管理,分为数字化城管、专业部门、媒体监督和社会满意度等部分,各部分按比例分条目打分。而市容秩序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一项,占10%的权重。流浪乞讨、露宿人员出现在主干道(严管路),次干道(重要路段)和其他城市道路(控制路段),分别给予2分/人,1分/人和0.5分/人的扣分。

  在现场会上,来自深圳市城管局的负责人透露,在今年试运行两个季度之后,深圳近日拟推出市容环境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首次将城市道路流浪乞讨人员数量纳入全市57个街道办的市容环境考核指标,从第三季度开始,全市各街道办的考核成绩将会对社会公布。

  如何看待城市道路上的流浪乞讨者?能杜绝这样的人出现在城市的街头吗?大家各持己见,有支持也有质疑。

  “假如我是立法者,我会禁止乞讨。”深圳一城管执法大队长王成说,深圳可仿效国内外一些城市在某些路段不允许乞讨。乞丐成为一种职业,成规模、组织行乞,是有人背后操纵,这是不正常的。但是,王成坦言,这次考核扣分从根本上很难解决问题,但规则一旦制定出来,下面执法人员只能这么做。

  然而,有观点认为,扰乱社会秩序的乞讨行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但是职业乞丐合法的个人权利亦须得到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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