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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盗窃手机领刑10年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2:03  兰州晨报

  本报讯 据人民网报道,记者7月2日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保姆盗窃手机案”已被郑州中院二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今年48岁的张芸(化名)老家在农村,2011年10月,经熟人介绍,来到郑州苏先生家做保姆。干了40多天雇主没给工钱,她一生气就顺手偷走了主人放在门口鞋柜上的手机。没想到这部手机却是天价,值6万多元,郑州管城法院认定保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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