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的夏某是一家公司的客户经理,35岁,他从网上和批发市场购买了13支仿真枪,寄放在朋友家中。没想到,这给他带来了麻烦。昨天,他和朋友程某都因非法持有枪支被指控。
“我从小就爱好军事。不过确实没想到,会惹来麻烦。”夏某坦言。
昨天,在沙区法院,夏某和程某受审。他们是被取保候审的。夏某对法官说,从2008年起,他便从网上或朝天门等地方共购买13支仿真枪,存放家中,用于收藏。
2010年底,由于儿子要过来住,孩子喜欢东翻西翻,夏某担心枪被儿子看见,便将这些枪全部放在朋友程某家中。
2011年5月,广州一位贩售仿真枪的人落网后交代,在他的QQ群里还有很多人拥有仿真枪。
警方通过QQ群里排查,发现夏某是其中一位,移交给重庆警方调查。
在警方的调查下,夏某交代了他一共有13支仿真枪,全部存放在朋友程某处。随后警方在程某沙坪坝的家中,将13支枪全部起获。
经过鉴定,13支仿真枪中有9支具有杀伤力,按照相关规定,可认定为枪支。
在法庭上,程某辩护称,保存在他家中的枪支只有枪体,而没有电池和弹夹,“缺少零件,就根本不具备杀伤力,不能称为枪支。”他提出异议,认为这些仿真枪不算枪支,也就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重庆晨报记者 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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