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广大市民提供休闲、舒适的游园环境和服务环境,根据公园配套服务功能需要,渝北区公园管理中心拟将龙头寺公园、碧津公园、渝航园等部分管理用房对外公开招租。
租赁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经相关部门对经营内容、经营方案及经济指标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获得项目的租赁经营权。
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日- 2012年 7月12日
报名地点:渝北区公园管理中心经营科(渝北区双龙大道31号碧津公园内)
报名提供资料:
1、拟经营项目意向书及相关经营资质材料。
2、若以企业名义报名须提供企业资质材料以及企业法人证书。
3、若以代理人名义报名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若以股东公司名义报名须提供股东大会委托书。
5、若以个人名义报名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过资格审查被确定为竞租人的,等候公园管理中心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凭保证金收据领取竞租通知书。
以上资料须密封后,封面注明“竞租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并于2012年7月12日6时前送至渝北区公园管理中心经营科,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有关详细情况可向渝北区公园管理中心经营科咨询。联系人陈维新联系电话(023)67813633。
2012年7月25日前上报相关资料和方案,等候通知,7月底或8月初组织评审。
竞租人通过公园管理中心资格审查合格后,须交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在竞租成功后转为租金,多退少补。若竞租人竞租未成功,保证金于五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若竞租人竞租成功后五日内不与公园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视为弃权,公园管理中心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有权重新确定承租人。
竞租人参加竞租会时,应提供拟经营项目意向书、相关经济指标、装修方案、经营方案、管理方案等。
承租人投资经营项目实行自负盈亏,自行办理经营所涉及的一切证照,做到合法、守法、诚信经营。
承租人必须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如需调整,必须经公园管理中心书面同意。否则,公园管理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并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租金和年租金20%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公园管理中心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遇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政府行为、社情民意以及规划建设需要,致使不能履行或续签合同的,公园管理中心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
租赁项目基本情况
公园名称 项目名称 经营范围 面积(m2)租金标底 租期(年)竞租保证金租赁主体 相关要求 备注
碧津公园 建筑一餐饮、休闲1000 80 5 50000 由一家公司独立经营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出租面积以及具体事项以合同为准
龙头寺公园接待中心 餐饮、会务接待、休闲、健身3000 50 5 50000 由一家公司独立经营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5年以上经营管理经验
休闲中心 2040 50 5 50000
茶馆 茶馆 200 50 2 10000 公司或个体均可
渝航园接待中心 古玩字画 80 50 2 10000 一家公司独立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