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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花”发微博称每天负责陪吃喝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2:29  山东商报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冀强)昨天上午,有实名认证信息为模特、艺人的网友发布微博称,自己回老家当起了警察。“警花只是一个称呼而已,打着警花、模特的称号天天和领导吃喝谈项目、招商引资。”博文中还配发了数张穿警服的照片。经新浪微博管理方查实,此事是女模的炒作,有法学专家称,该冒充警察的行为已违法。

  记者注意到,@馨儿徽安的实名认证信息为名为王晓梦的平面模特。在她昨天十点发布的微博中,还配发了两张穿警服的照片及一张大尺度生活照片。该微博发布后不久,便引来了网友关注,不少人评论说“此博要火”。

  此事在网上曝出后,诸多围观网友中,不乏冷静分析者。“这模特的警服是假的。肩章、胸口号牌的尺寸都不对,臂章是贴上去的——真的是刺绣上去的。明显是路边摊买的。”还有眼尖者指出,此女已经不是第一次冒充警察了。

  当天下午两点多,也关注到此事的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请@馨儿徽安 给我们全国的警察一个交代,全国警员信息库查无此人。

  下午四点多,收到用户举报的新浪微博管理员发布了对此事的调查结果:用户@馨儿徽安 发微博称“回老家做了一名警察”并配了穿警服图片。经查,此图为2011年用户@李清芳real 所发剧照。

  这次,自称警花的@馨儿徽安 在网上重新发出了这组照片中的数张,再次引来网民关注。有网友建议,微博管理方应该减少这种所谓艺人、模特的认证,“各个极品一次次挑战着社会的承受底线。”截至昨晚七点,删掉了相关微博的@馨儿徽安 并未发布新微博,记者与其联系也未获回复。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丹红对此事件评论说,冒充警察,至少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中国政法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刘徐州也在微博中表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明知违法,这种事情由谁来管、怎么来管,执法成本、执法效率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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