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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故意杀人”,雇凶者被判“故意伤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2:59  现代快报

  因为生意上的矛盾,郎某雇用许某、徐某在今年大年夜报复开废铁收购厂的小老板张某,致张某及其岳父受伤,而在行凶过程中,两凶手被张某驾车撞伤,其中一名凶手徐某因创伤性休克于当日死亡,另一凶手许某则因枪支走火被击伤胸部。该案庭审中,因凶手被指控“故意杀人”而雇凶者只被指控“故意伤害”而引起多方关注。昨日,武进法院对该案宣判。

  生意纠纷雇凶伤人,结果凶手一死一伤

  据了解,今年1月23日凌晨,也就是今年春节大年初一,武进区奔牛镇祁家村小薛家塘开废铁收购厂的张某,遭到两名不明身份的男子持土枪袭击,头部受伤,缝了2针。在与歹徒搏斗中,张某的岳父伤势较重,头顶遭枪托重创,缝了19针。现代快报曾在今年1月31日报道了此事。

  警方侦查查明,两名歹徒系张某生意上的对手郎某所雇用。郎某因生意矛盾对张某怀恨在心,提出让许某将张某的一条腿打断。郎某还跟许某说,“出了事坐一年牢给你十万元。”

  1月23日凌晨,许某伙同徐某各持火药枪1支,两人骑着摩托车来到张某的收购厂。徐某冲进厂内对张某脑后部开了一枪,所幸张某伤势不重,冲到车上驾车逃到外面。站在厂门口的许某对着车辆前部就是一枪。这时徐某也追了上来。

  情急之下,张某驾车撞向两人。张某的岳父老张看到两人再次往院子里跑,就上前欲拦住。许某就持枪对着老张。老张上前抢枪,在争夺过程中,老张被许某用枪托砸伤,而这支火药枪也意外走火击中许某胸部。

  中枪后,许某连滚带爬逃离现场。不久警方到场。警方查明,许某、徐某在行凶过程中被张某驾车撞伤,徐某于当日死亡。许某因枪走火受伤,被送到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张某轻微伤,其岳父老张轻伤。

  雇凶者与凶手获刑不同引关注

  近日,武进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郎某授意许某将张某腿打断,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许某、徐某则违背郎某意志,开枪射击张某致其头部受伤,其中许某受郎某指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过程中持枪故意杀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得逞,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责。雇凶者与凶手被控罪名不同引关注。原告张某在庭审中诉称,要求追究郎某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刑事责任。

  昨日,武进区法院就该案进行宣判。法院认为,许某与郎某对预谋打断张某腿的经过供述一致,但是无充分证据证实郎某事先知道许某持枪前去报复张某,故认定郎某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法院判决,许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郎某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通讯员 虞宙

  现代快报记者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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