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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少年“放贷”1万给16岁朋友 声称未成年无需偿还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4:22  龙虎网

  龙虎网讯 金陵晚报记者报道 周女士的儿子小强(化名)于今年年初借了一万元给一个年仅16岁的男孩。对方借钱的时候很爽快写下了欠条并按上了手印,可没想到到了还款日期却百般抵赖,声称自己未成年,小强把钱借给未成年人本身就有过错,所以欠条无效,可以不需要还钱。

  这让周女士很着急,拨进金陵晚报法援热线咨询,“未成年人借钱真的可以不用还吗”

  16岁男孩缺钱花

  向他人一万元

  在南京一家大专读书的小强今年刚满18岁,学习成绩虽然不好,但他非常懂事,一下课就去做兼职,几年下来,竟然存下了一万元钱。

  今年的6月16日,周女士在给儿子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发现了一张欠条。原来是一个名叫章力的人向儿子借了钱,写下这张欠条,并按上了鲜红的手印。

  朋友间相互借钱,本是件平常事,可一看到欠条上的金额,周女士突然意识到有点不对劲。“欠条上写章力向我儿子借了一万五千元,可我儿子最多就一万元,哪来这么多钱借给人家”

  在周女士的询问下,小强说了实情。这个借钱人章力(化名)是他半年前认识的,只有16岁。虽然年龄小,但章力为人很豪爽,所以仅半年的时候,他们俩就成了铁哥们。

  今年的2月1日,章力找小强借钱,一开口就是一万。章力称他有急用,只需要借四个月,到6月1日肯定会把钱还给小强。同时,章力还从包里掏出了一盒子印泥,称可以在欠条上按手印。

  “章力说只要我借给他一万,他就还给我一万五千元。”什么都不用干,就可以得到五千元的“报酬”。犹豫了一会,小强就爽快地答应了。

  称自己是未成年人

  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转眼四个多月过去了,章力丝毫没有还钱的意思。无论小强怎么催,章力都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我不指望他真的会还我一万五千元,只要把我的一万元本金给我就可以了,这笔钱我存了不少时间。”

  6月1日至15日期间,小强多次找到章力,并拿出欠条,威胁章力,如果他不还钱,就找其父母。为此,两人发生了剧烈的争吵,章力态度强硬地称,他的父母并不知道自己借钱一事,再加上他才16岁,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写下的这张欠条也是无效的,他完全可以不用还钱。

  得知儿子被骗,周女士十分生气。“这不是欺负我儿子老实嘛!”为此,她带着儿子在一家网吧里找到了章力,章力正跷着二郎腿打游戏。一看这个阵势,章力也有点慌了,但还是嘴硬,“我是未成年人,你们拿我没办法。”

  拿着这张价值一万五千元的欠条,周女士越想越生气。“这个小孩明显就是下套给我儿子钻,难道未成年人就可以借钱不还吗”

  ■律师观点

  欠条无效但借款应予以返还

  那么,这笔钱到底应不应该还呢对此,江苏联勤律师事务所刘俊杰表示,无论欠条是否有效,这笔借款都必须要返还,否则违背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水平下,1万元对于一个16岁的孩子来说,明显超出他的年龄和智力水平,所以这种借款行为需要章力的法定代理人来代理或者同意,在其法定代理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借款合同不发生效力。

  虽然合同无效,但章力确实拿了小强的1万元,所以小强可以要求章力返还1万元,但是无权要求5千元的高额利息。

  听了律师的建议,周女士找到了章力的父母,并出示了这张“失效”的欠条。双方经过沟通后,小强终于在6月30日拿回了这一万元。

  □金陵晚报记者 潘思佳

  来源:金陵晚报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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