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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骗取”质量奖 违规情况将告诉银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4:39  都市时报 微博

  ■ 都市时报讯(记者 吴双红) 政府质量奖代表的是一个地方最高的质量荣誉。昨天,云南省质监局传出消息,今年我省政府质量管理奖评选工作已正式启动。

  全省16个州、市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和39家骨干企业的主要领导共65人参加了近日举行的《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工作情况通报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导入宣贯会》大会。会上,昆明理工大学质量发展研究院专家作了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基本知识讲座,并介绍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标志着我省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的正式启动。

  “要严格遵守评审程序,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政府质量奖荣誉的企业或组织,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可提请省政府撤销其获奖称号,收回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予以通报,并将其违规情况记入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兴省办副主任、省质监局副局长符亚杰表示,省政府质量奖以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专家评议、社会公示、政府决策为科学程序,评审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在企业或组织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评审,评审不得向申报企业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或组织的负担;要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或组织申报省政府质量奖;而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机构或个人,有权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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