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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5:39  西安晚报
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

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

  2012年7月2日,在苹果公司位于杭州的一家授权专卖店里,拍摄到iPad2上显示有关iPad商标案和解的新闻。东方IC供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外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将为此支付6000万美元。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广东高院”)昨日表示,该院已于6月25日向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已经正式生效。根据调解协议,苹果公司需要向广东高院指定的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

  广东高院透露,苹果已于6月28日向iPad商标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而在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广东高院公布的最新消息意味着,苹果公司已经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正式达成和解,而这也意味着苹果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此前,苹果新iPad已经先后通过了国内3C认证及国内电信入网许可。

  同时,随着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针对苹果公司及其经销商的一系列起诉、查封等行为也将终止。

  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昨日表示,“调解受到很多因素影响,但公司接受这一和解金额。”他同时表示,针对苹果公司的其他诉讼将停止。

  延伸阅读

  iPad商标案回顾

  今年2月,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法院起诉苹果,要求法院发布禁止苹果销售iPad的命令,但是这一请求遭到驳回,案件也中止审理。浦东法院作出这一裁决的理由是,该法院认为iPad商标归属权尚不明确。

  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

  苹果认为,2009年公司通过英国IP公司从唯冠方面购买了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但是唯冠方面现在拒绝履行涉及有关中国商标权的协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2月29日,广东高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是当庭未宣判。随后,在广东高院的主持下,双方开始接受调解。

  此前,苹果还曾向汉王科技支付3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490万元)和解金,以获得汉王科技在世界任何地方申请或注册的所有和任何与“iPhone”相关商标。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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