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幸福湖北

2012年07月03日05:59  荆楚网-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本报评论员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提高幸福指数、不断增强人民的幸福感,是全省上下的共同心声,建设幸福湖北,成为我省新一轮发展目标。

  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人们的不懈追求和期待。建设幸福湖北,顺应了人们的这种期待,是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执政为民的根本体现。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幸福程度在不断提升,但幸福是一个没有终点的持续过程,我们要不断地向着幸福迈进。

  幸福是什么?战国时期墨子倡导的“唯众幸福主义”认为,幸福是“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而如今,我们追求的幸福已远不止这些。建设幸福湖北,就是要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尽快把湖北建设成为物质生活丰裕、人民精神愉悦、社会平安和谐、生态环境舒适的幸福家园,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富裕、更加安全、更有保障、更有尊严。

  这是令人开心、令人向往的幸福蓝图。把蓝图变成现实,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使命和责任,也要求我们更加关注人民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幸福指数,更加突出共建共享和保障民生的制度性安排,切实念好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八字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是坦途。加快发展是积累经济总量和解决一切问题的根基,也是提升人民幸福程度的源泉。今后五年,我省经济总量要实现由2万亿元向3万亿元以上的跨越。我们要朝着这个目标,大力推进跨越式发展,促进综合经济实力大幅跃升,尽快把湖北建设得更加富强,为提高人民幸福指数创造雄厚的财富基础。

  坚持民生优先是核心。民生改善直接关系幸福指数的提升。要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让公共资源更多地向民生倾斜。着力构建充分就业、体面劳动、合理分配、幸福生活的共建共享新格局。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民生之源,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把教育作为民生之基,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依,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尽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有序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把各项社会管理和服务措施落实到城乡每家每户,尤其要加强对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们的生存、安全和发展需求。

  坚持共同奋进是关键。“樱桃好吃树难栽,幸福生活等不来”。凡事“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6100万荆楚儿女既是分享幸福成果的主体,更是共建幸福湖北的主体。追求幸福而不能坐等幸福,在向幸福湖北迈进中要各显其能、各展其长、各尽其力。我们要经过卓越努力,在五年内实现“十个确保”:确保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确保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困难群众住上平安房、安居楼;确保群众出行便利;确保实现充分就业;确保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确保人民群众平等接受教育;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障;确保全省社会总体和谐稳定。

  春雨润泽千里绿,幸福带来万家欢。让我们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共同奋进,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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