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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刘明)4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共58起,事故造成19人死亡,69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数减少18起、下降23.7%。昨日市交警局通报:我市限制电动自行车三个月来效果良好。
据交警部门统计,4月1日至6月30日,交警共查扣违法电动自行车27299辆,查处冲禁令违法行为10357宗、其他违法行为18735宗。原特区内限行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数量下降约7成;原特区外的限行道路的电动自行车行驶数量也下降约三成。
截至6月30日,相关特殊行业协会办理本行业车辆规范、备案工作共18255辆。
此外,市交警局发布新通告,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新增了少量电动车限行道路,限行道路总长由之前的457公里增加至561公里。
交警部门表示,7月1日至7月15日为新限行道路的宣传教育缓冲期;执勤民警将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宣传教育后放行。7月16日起,交警将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冲禁令的违法行为。
新增的限行道路〉〉
城市主干道:留仙大道、布龙路;
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南路、福强路;
罗湖区:布吉路、乐园路、宝安北路、中兴路、湖贝路;
南山区:南光路、南新路、茶光路、龙珠大道、桂庙路、丽水路、丽山路、海德二道后海滨路口至南海大道路口、文心五路;
盐田区:环梅路、北山道、明珠道;
宝安区:机场七道、松白路(广深公路至马田收费站、白芒检查站至方正科技人行天桥)、前进一路、前进二路、新湖路新安一路口至新安六路口;
龙岗区:宝龙大道、平湖大街;
龙华新区:观光路高尔夫大道路口至福前路口、新区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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