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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400度当月电价也不涨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6:3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群)昨天是上海实施居民阶梯电价的第一个工作日,就遇到高温天气,用电量随着气温陡然蹿升。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上海的阶梯电价方案考虑季节性差异等因素,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但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的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就开始实行阶梯加价。也就是说,一户居民家庭盛夏期间每月的用电量超过260度甚至400度,当月电价不会上涨,但如果盛夏期间用电过多,今年下半年的累计用电量超过1560度时,后面几个月的用电单价就会上涨。

  根据上海的阶段电价方案,本市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基本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分,第一档的年度用电量为户均每年0—3120度 (含),第二档为3120—4800度(含),第三档为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今年7月—12月用电量按照第一档户均1560度 (含)、第二档户均2400度(含)、第三档户均2400度以上的阶梯基数执行。考虑了季节性差异的年度方案好处在于,居民家庭可以根据自己用电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分配各月的用电量,酷暑季节用电量较大,往后几个月注意控制,电费照样不会“野豁豁”。

  具体的电价分档递增办法是,第一档电量电价不作调整,并且三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第三档电量电价,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0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由于技术原因,今年10月份之前,居民阶梯电价分别按照第二档、第三档0.05元和0.30元的平均加价水平执行,10月份抄见电量起,按照峰、谷不同的加价水平执行。

  据了解,相关的配套措施也与阶梯电价同步实施。比如,本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按照每户每月15度的电量标准设置免费用电基数。户籍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家庭,不具备分户条件的,每户每月增加100度的阶梯电量基数,户籍人口为7人及以上的家庭,也可以选择按照每度电0.024元加价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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