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儿子非亲生 男子索赔十万遭拒

  楚天金报讯 29岁的宁海人小伟结婚后发现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难以接受的他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但法院作出的判决却是不予支持。

  2008年,小伟和晓丽经人介绍相识并恋爱。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发生矛盾觉得不是很适合,便分开了。然而,分开一段时间后,晓丽告诉小伟,自己怀孕了。于是小伟和晓丽再度复合,不久后两人登记结婚。

  孩子出生后,小伟发现儿子越大长得越不像自己,再加上家人朋友的玩笑更让他心生疑惑。小伟和晓丽也因此常常发生争吵,夫妻感情日渐冷淡,晓丽更是渐渐开始外出不归。

  今年,小伟带着孩子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儿子非小伟所生。得知这一结果,小伟遂将晓丽告上宁海法院,要求与晓丽离婚,并要求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7月1日,庭审过程中,晓丽表示愿意与小伟离婚,却否认自己有过错,并表示不愿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孩子系晓丽婚前受孕,原告小伟无法证明被告晓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故判决驳回精神赔偿请求。

  【疑问】 既非亲生法院为何不判赔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一般认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之子与男方没有亲生血缘关系,女方违背了我国婚姻法“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女方的行为侵害了男方的人格利益,给男方带来了精神痛苦,故可根据案件情况,结合女方的经济承担能力,对男方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给予合理的支持。“小伟和晓丽在2008年10月登记结婚,同年11月即生育一子,儿子是晓丽婚前受孕,且小伟在登记结婚时知道她已怀有身孕。”承办法官说,小伟无法证明晓丽知道并故意隐瞒他与儿子无亲生血缘关系,也无法证明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

  (据《现代金报》报道)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