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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现街头城管将扣分 深圳罗湖区市容新指标引争议

  楚天金报讯 据《南方日报》报道 深圳罗湖区城管执法人员面对这样一个难题:如果你管辖的街道上有乞讨者、流浪者,你要把他劝走;如果劝不走,你就麻烦了!根据新出台的深圳市容环境量化考核指标,你可能会被扣分,而且分值比重达到总分的10%。这一新规引起市民的争议。

  一份深圳城管内部材料称,深圳市目前从事流浪乞讨人员多达2万余人,其中90%以上的乞讨人员把乞讨当成是谋利的手段,不配合政府采取的流浪救助政策;在严格意义上符合救助对象的,只占10%。该文称,深圳职业乞丐每天的收入大致在150元至300元之间。“职业乞讨最难治。”罗湖区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长袁兵说。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仝宗锦则认为,在制定涉及流浪乞讨人员权利的政策时,他们完全没有发言权、没有参与到政策的实施,只能被动接受,不太符合正当程序原则。

  “中国是一辆在城市化道路上奔跑的巴士,你不能保证所有上车的人都是衣冠楚楚的绅士。”《新京报》评论人艾君说,城市管理者应谨防“城市洁癖”思维。艾君认为,应把“乞讨行为”和“乞讨中的违法行为”分别开来,尊重和包容合法乞讨行为,并且“是否允许乞讨乃至‘职业乞丐’的存在,从一个侧面看出一个城市的宽容度和一个城市的文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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