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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小区得配公益农贸市场 面积1000至1200平米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7:14  半岛都市报

  近期,商务部确定青岛市为2012年全国城市便民菜场建设九个试点城市之一。日前记者获悉,市商务局制定了多项措施确保便民菜场建设顺利开展,其中包括将在新建、旧城改造的居住小区配建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面积用于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

  据介绍,此次市商务局制定的相关措施要求,今后青岛将对城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菜店进行定点定量配置。为了让市民今后能用得上摊位费低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并启动益性农贸市场、社区生鲜超市和菜店的改革试点步伐,商务局规定今后在城市新建、旧城改造的居住小区及较大规模的经适房、安居房建设区域,要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1000~1200平方米商业网点用于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社区生鲜超市和菜店。此外,对新建市场、社区生鲜超市和菜店,可通过参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公建配套等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实行委托经营。

  目前,岛城现有的农贸市场中绝大多数都是私人所有,不少农贸市场的经营者本身还是“二房东”,租用场地后又分包给经营者。针对这种现状,此次市商务局还要求对原有并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和商业网点,各区今后可通过回租回购或政府直接投资入股等方式,掌握一批市场和网点资源,用于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各级财政用于市场改造建设的资金,要由区政府与市场签订协议,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要求,待具备条件后,再以参资入股等方式注入,逐步增强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

  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还联合制定了《青岛市城市便民菜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今后对资金申报、拨付、项目验收、资金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加强对扶持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工作,确保政策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企业购置流动售菜车、生产基地采收分拣储存等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直供直销人员培训给予资金支持。

  记者 王川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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