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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月月都设立法制宣传日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7:36  法制日报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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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姜东良通讯员赵建全月月都有法制宣传日,年年都有法制宣传月。近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获悉,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每月一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将每个月的第4天作为全市“法制宣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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