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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月1日起,除一类用人单位外,铜陵市将对二类、三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实施浮动费率。实行浮动费率后,根据上年度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少的单位能够降低费用,安全生产形势不好的企业则提高费率。此举将有效减轻无工伤或工伤费用低的单位负担。
据了解,铜陵市今年制订了《铜陵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经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2011年铜陵市没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工伤保险费支缴率30%以下的二类、三类用人单位保险费率实行下浮。同时,对2011年工伤事故多、工伤保险费支缴率100%以上的二类、三类单位实行工伤保险费率上浮。
方文婷张援南
铜陵实施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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