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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5 — 6日填报高中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8:20  淄博新闻网

  淄博新闻网讯 随着初中学业考试文化课成绩的揭晓,7月5—6日,考生将要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我市规定,志愿填报地点一般设在初中学校,由学生根据本人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和等级,按照招生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学校。

  考生填报高中学校志愿需由考生本人填写《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市教育局提醒考生,特别要慎重填写好“是否同意缴费录取”、“是否服从调剂”。各区县要组织专门人员接收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整个过程的监督,严肃有关纪律,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

  今年,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也可面向全省招生。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记者了解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第一志愿报考淄博实验中学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报考淄博中学的考生,可与淄博中学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参与淄博中学非指标生计划录取。

  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录取形式主要有推荐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综合录取工作将于7月中旬集中进行。

  (记者孙艳芹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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