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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考最低录取线近期公布 普通高中录取7月9日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8:34  每日甘肃网

  兰州中考最低录取线近期公布

  普通高中录取7月9日开始 考生可在7月11日22时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武永明)兰州市教育局根据今年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划定的两条最低录取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将于近期划定,并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录取将于7月9日开始,7月20日结束,考生可在7月11日22:00之后登录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zkbm.lanzhou.edu.cn/)查询录取结果。

  今年优质高中对口分配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30%,分配对象为城市四区全部初中学校。同时,各招生学校可依据办学实际和特色,在计划内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含独立高中)10%、其他学校5%的比例,自主招收在体育、艺术、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的考生。享受自主招生名额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或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及证明。科目Ⅰ的成绩须在报考学校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以上(含B等)。

  兰州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科目Ⅰ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科目Ⅰ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2A3C(含)以上,按统招生60%、统配生30%、自主招生10%的顺序录取;市级示范性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3B2C(含)以上,按统招生95%、自主招生5%的顺序进行录取;一般高中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科目Ⅰ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且科目Ⅱ的等级达到4C(含)以上,按统招生95%、自主招生5%的顺序进行录取。

  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可按第二志愿在科目Ⅱ达到规定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统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将剩余计划在对口初中学校内部进行调剂录取。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可将计划用于补录第一、二志愿中符合条件的考生。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仍然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按照网上征集志愿补录其他未被录取的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补录志愿时间为7月11日22:00至7月12日10:00。各招生学校在完成各类招生计划后,方可进行择校生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不得录取择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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