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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内就餐摔伤算不算工伤?单位必须为此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09:19  龙虎网

  龙虎网讯 午休时间和工友一块在食堂就餐,结果途中却不幸摔成骨折,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伤,肯定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人不假思索地讲道。日前,法院审理后却认定,伤者属于工伤。原来,该单位虽有作息时间表,但根本就不严格执行。

  李环在公司从事操作工作,虽然当初签合同是实行月薪制,但实际操作中,李环都是按照计件工资领取劳动报酬,多劳多得。公司在厂区内建有食堂,免费为工人提供午饭。2011年1月17日中午,李环下班后与工友一起去厂区食堂就餐。李环就餐完毕准备将餐盒送到工作车间,途中因地面有水、油,不慎滑倒在地,右腿跪倒在食堂地板砖上,不能站立。随后,李环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髌骨粉碎性骨折,后进行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

  后来,李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并被认定为工伤。该公司对这份认定却火冒三丈,日前,公司将人社局和李环一起告上了溧水法院,要求撤销这份工伤认定书。公司负责人称,李环受伤时已属于下班时间,并非工作时间;受伤地点在食堂,并非工作场所;受伤原因是就餐滑倒,并非工作内容。因此,李环这种情况根本就无法认定为工伤。

  溧水法院最终调查审理后认为,李环在公司下班铃声响后即进入公司食堂用餐,用餐完毕后立即前往车间,途中滑倒受伤,受伤时间虽不是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但是在前去车间、准备工作的时间内。李环受伤的地点虽然不是在严格意义上的工作场所,却也是在公司厂区范围之内,此时公司厂区内的食堂应当视为工作地点的合理延伸。关于工作原因,用餐虽然是个人行为,与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每个劳动者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是其人身权的重要内容,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应受到法律保护。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文中当事人为化名)溧海姚均祥

  来源:新华报业网编辑:孙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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