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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广西7月3日电(通讯员 马显清)广西那坡县龙合乡信合村村民委员副主任许某,为达到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以显耀自己富有的目的,不惜以身试法地利用协助人民政府管理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职务便利,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1927元。昨日,广西那坡县人民检察院以许某涉嫌贪污罪依法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30日、2010年8月13日,许某从龙合乡人民政府领取信合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5427元、10000元(共计15427元)后,不是协助乡人民政府管理好、使用好这两笔专项资金,而是直接用于其个人开商店购买货物的资金周转,后于2009年1月20日用于购买一辆创新牌摩托车归自己使用花掉4552元、2012年2月12日又以其个人名义到龙合乡仁合村果灵街上牛市场购买了一头公黄牛花掉5700元,扣除其用于公务活动的正常开支3500元后,余下的1675元也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2012年5月21日那坡县人民检察院对许某涉嫌贪污案进行立案侦查后,经政策法律思想教育,犯罪嫌疑人许某退出涉案赃款15427元。收到赃款后,我院即于6月8日将这笔15427元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退回给信合村。
信合村雷支书收到赃款后激动地说:“非常感谢检察院秉公执法帮助我们追回这笔属于信合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我们将以此为教训,把这笔资金用到惠农实处,杜绝贪污、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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