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呼和浩特:餐饮摊贩食用油反复使用现象严重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11:42  北方新报 微博

  食用油反复使用会产生有害物质,众所周知。但是,记者发现首府许多餐饮摊点、流动食品摊贩的食用油反复使用情况严重。

  走访摊贩:用续油代替换油

  近几日,记者以顾客身份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多家餐饮摊点和流动食品摊贩,发现多数餐饮摊点和流动食品摊贩都存在反复使用食用油的情况。其中,现场售卖煎炸食物的流动摊贩情况更加严重。

  6月25日早上,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八一市场附近和团结小区的几个早点摊,发现这些早点摊主要卖油条、老豆腐、豆浆等早点,摊主们表示经常换油,但记者细问后得知,他们所说的经常换就是往锅里续油。

  6月25日、26日下午,记者先后来到呼和浩特市附中东巷和金地商城附近看到,这两处聚集了许多流动食品摊贩,不少摊贩是卖炸制品的,炸鸡柳、臭豆腐、炸串儿……每个小摊儿前都顾客不少。记者在其中一个卖鸡柳和臭豆腐的小摊儿前看到,锅里的油非常浑浊,而且一股怪味儿,但还是有人前来购买,当记者以顾客身份问摊贩多长时间换一次油时,摊主的脸色立即难看了下来,说:“经常换。”

  业内人士:不换油是潜规则

  在呼和浩特市开饭店10多年,目前经营着几家饭店的温老板向记者透漏:“反复使用食用油的现象无论是在餐饮摊点、流动摊贩中,还是在档次不一的各色饭店中都有存在。一些还捎带卖早点的小饭馆,用经过反复使用的老油兑上新油炸油条,这种老油兑新油从早到晚反复使用,只要这油不出现刺鼻的怪味,多数摊主都舍不得倒掉。可以说,食用油反复使用是我们这行的潜规则,”饭店中,许多种饭菜都需要煎、炸,商家和消费者都知道油反复开锅不好,“但具体能用多少次,我们也不知道,总不可能用几次就倒掉吧,如果这样,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目前,管理部门也没有向我们规定煎炸过食物的油不能使用,至于反复使用的食用油是不是要换,一般是靠厨师们的观察,沉淀物太多或者有异味才会倒掉换成新油。”

  食品过氧化值高损害身体器官

  记者了解到,食用油多次用来煎炸食物后,过氧化值会超标,并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会对食用者消化器官、肝、肾等有一定的损害。

  6月27日,呼和浩特市读者高英对记者说:“其实对于餐饮摊点和流动食品摊贩反复使用食用油的现象,许多消费者都知道,但是还是有不少人在吃这里的东西,尤其是学生和一些年轻人。”

  经过查询相关报道和专业资料,记者了解到,经过多次反复使用的食用油不但色泽偏黑有沉淀物,而且有的还有异味。在高温下反复使用的食用油各项指标肯定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用油标准。上海已经出台了针对餐饮单位使用食用油的相应规定,比如规定了煎、炒、炸用油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天,连续煎炸食品的油,累计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小时。

  有市民表示,呼和浩特市应该出台针对餐饮单位使用食用油的细致规定并履行监管责任,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市民要求执法者检测油品过氧化值

  6月27日,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管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她说:“街头的流动摊贩几乎都是违法经营的,是市容部门的清理对象。食用油作为监管餐饮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也想管这个问题,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食用油反复利用方面的相关标准。去年,内蒙古政府发文明确了关于食品摊贩的监管部门及监管职责,文中规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在街头或其他公共场所制售食品的摊贩,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现场销售食品的摊贩,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违章占道经营的食品摊贩,由当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监督管理。”

  这名工作人员说:“目前对这种反复使用食用油的现象还没有什么好的监管办法,真正要保证食用油的安全,我认为最关键的还是要靠企业及个人自律。”

  记者采访了一些了解和关心此问题的市民,他们表示,国家没有规定油可以用几次并不意味着无法执法,经常检测餐饮业者使用油品的过氧化值,就能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记者 杨晓丽)

  记者手记

  如今,人们对生活条件的要求越来越高,买私家车、住大房子,对食品要求更是有机、绿色……,和记者采访中看到的多次反复使用食用油形成强烈对比。实现消费者的健康要求不只需要自己努力,也需要整个社会及政府决策部门齐头并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