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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无力则国民无力国家无力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13:19  新闻晚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河南某媒体曝光一家公司的负面新闻,该公司一名负责人通过微博对记者说:别高兴得太早了,等着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的诫勉谈话吧!

  记者报道不一定准确,媒体并非就代表着正义,但这种以权压人的威胁口吻让人反感。记者采访中时常遭遇种种呵斥——会被指责 “媒体尽给我们惹麻烦”,会被嘲讽“不就是为了挣两个稿费”,会被威胁“再采访就拘了你”。当然,不只是话语上的威胁,还不乏殴打记者和“跨省追捕”。

  以陕西曝光天价烟的记者在隐秘的官方压力下被停职为代表,近来一系列记者受打压的事件,让媒体人隔段时间就会出现的受辱感、受挫感和无力感再次爆发。重重压力下履行舆论监督之职,曝光腐败鞭挞丑恶,却不料背后中枪,噤若寒蝉之余,更让人无比寒心。

  有人在微博上发了记者被打压的信息后,引来无数转发、评论和声援,一个政府官员跟我感慨说:你们记者真惹不起,惹了一个就群情激愤了。其实,“记者被打压”的信息之所以在微博上引起极大关注,透出的信号不是“记者惹不起”,而恰恰是 “记者很好惹”。其一,这种群情激愤,说明了记者受打压不是偶然个案,而是普遍现象,所以激起了从业者共有的焦虑和公众普遍的共鸣;其二,说明了记者骨子里有一种弱者意识,强者总是独来独往不可一世的,弱者才会惺惺相惜抱成一团。

  令媒体人感动的是,在此类事件中,民众总是毫无保留地表达了支持。公众对媒体人的声援,表现出了一种可贵的公众理性,他们明白,记者面对公权力时的贫弱,是公民权利贫弱的一个缩影。弱势的记者群体背后,是弱势的公民社会和弱势的民众。

  监督公权力,曝光丑恶,是记者的天职——如果说这是一种权利,它蕴含于“权力源于人民赋予,所以每个公民有权批评和监督政府”的公民权利,与公民权利共生同源。很多人喜欢将媒体称为社会的“第四种权力”——如果媒体和记者手中掌握的真是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也是源于民众授予,为了让民众知情,为了代表民众监督公权力,为了民众的利益而站在社会的船头作一个了望者。所以,记者权利是一个社会中民众权利的晴雨表,记者权利常受侵犯,记者权利缺乏保障,很难寄望民众的权利会有保障、民众的权利不受侵犯。桀熬不驯的公权力面前,记者没有尊严,其他公众更没有尊严。

  相比普通公民,记者并没有特权,记者与公民无法分离。所以,并不存在“连记者权利都不受保护,更何况普通公民”的现象。记者权利是公民权利的一部分,记者就是公民,记者不受保护,就是公民不受保护。如果一个社会,担负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记者的权利得不到保护,报道真相的人被打压,真相被公然地遮掩,信息被操纵和垄断,民众不知情,民意就无法得到表达,民权就得不到伸张。

  所以,有公共责任感的公民,一个告别一盘散沙的公民社会,会从记者的无力中,感受到公民的无力、社会的无力。——实际上,记者无力,不仅是国民无力,这个国家都会无力。一个强大的国家,应该有强大的国民,而国民的强大,应以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为前提。

  记者有力,贪官污吏才会无力,腐败官员才会慑服于舆论监督的力量,而不会嚣张地反击记者 “拿这点钱怎么了,你怎么不去曝光那些贪更多钱的官员”;记者有力,公权力才会被驯服,被规训于严格将权力用于为公众谋福利,而不是以权谋私;记者有力,社会的丑恶现象才会被揭露,而不是被一些人捂着捂着,捂成了危害社会的大矛盾、大麻烦;记者有力,民众才能知情,这个国家才会安全,诚如哲人所言,让人民知道的真相越多,这个国家就越安全;记者有力,记者身后的民众才会有力,国家的强大并不是表现在强大的官员、强势的权力上,而是表现在每个公民的强势上,不会有被“跨省追捕”的恐惧,不会担心警察破门而入,不会担心因言获罪……

  高层一再强调“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创造条件让人民讲真话”、“不要轻易把不同意见说成杂音噪音”。能树立一个国家形象的,不是花天文数字般的钱去国外做形象广告,而是实实在在的公民形象、公民权利。

  ◎新闻背景

  记者报道天价烟被停职

  综合西安晚报、央广报道

  6月25日,大荔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了一篇 《孙云峰等领导慰问包联村贫困老党员》的新闻, “6月25日,县委书记孙云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孙永莉、组织部长种逢康带领财政、民政、计生等部门负责人,在官池镇党委书记的陪同下,深入包联的官池镇伍家湾村慰问贫困老党员……随后,孙书记一行与党员们亲切交谈,详细询问了困难老党员的生活情况,并为他们送去了米、油等慰问品及慰问金。”

  在该稿件的4篇配图中,第一幅是在会议室的一张照片,孙云峰前面摆放着水果、瓜子、水杯和一盒 “九五之尊”香烟,读者电话称,慰问贫困党员,抽这样的烟太奢侈。昨天下午,记者访问该网站的时候,这幅照片已经被删除了。

  记者短信与孙云峰书记联系,随同的宣传部长孙永莉给记者回电话解释说,这盒烟是村支部书记拿的,里面只有两三根。村支书说是自己战友给的,不知道什么烟,拿来让领导们品尝一下。县领导发现是 “九五之尊”香烟后,对村支书进行了批评。据悉,这种高价烟每条参考价在千元以上。

  30日上午,实名认证为 “《新快报》调查新闻中心记者”的网友 “记者刘虎”发微博称 “因为报道 ‘县委书记慰问贫困老党员会场出现九五之尊香烟的新闻’引领导震怒,西安晚报记者石俊荣昨日深夜被按照上级要求停职,西安晚报同时被要求从即日起禁止出现任何监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负面新闻。”

  该微博一经发出,引发了网友热议,转发上万条。其中包括锡进、任志强等名人也纷纷站出来为石俊荣鸣不平。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呼吁中国记协介入,了解情况。 “记协有保护记者的职责。在舆论如此复杂、传统媒体又如此困难的时候,官方如果不善待记者既有悖公权力的道德,也是愚蠢的。”

  另外,记者看到石俊荣发布微博: “[为心灵遮风挡雨]稿子就像自己孩子,可以不去怀她,可以流产,还可以大月份引产。但是,生下来你就要为她负责,如果有人伤害她,就必须用臂膀为她遮挡任何暴力,用生命呵护她纯洁的心灵,直到自己永远闭上眼睛。”7月1日19时许,西安晚报通过微博发表声明: “6月29日上午,西安晚报开会研究天价烟报道中记者未到现场实地采访的问题,按照报社有关规定,让本报记者石俊荣停职总结,以进一步改进作风,并未停止其渭南记者站站长职务。本报遵循办报方针,从没有不能开展舆论监督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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