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刘卓志受贿817万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15:0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于昨日被判处无期徒刑。据悉,刘卓志共受贿817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刘卓志犯受贿罪,除被判无期徒刑外,刘还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2年至2010年,刘卓志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辽宁春成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贾乘麟等21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采矿权审批、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宋巍(另案处理)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7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

  北京市一中院认为,刘卓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刘卓志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退缴了全部赃款,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刘卓志今年58岁,他于2008年1月27日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负责农牧业经济和农村牧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他分管自治区水利厅、农牧业厅、林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扶贫开发办公室等部门。2010年12月15日,刘卓志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12月23日,中央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2011年1月6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在北京通报,刘卓志案正在立案调查。当日,刘卓志的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被免。1月14日,其人大代表资格被罢免。

  在刘卓志被抓前,他在锡盟任职时的两位副手和两位得力部下,相继被查办。其中,锡盟原副书记蔚小平任职期间受贿近900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无期徒刑。锡盟原副书记白志明被“双开”,其涉嫌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占用公物、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锡盟锡林浩特原市委书记牛志美被“双规”。J161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