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期未到被撬锁清房

2012年07月03日15:00  北京晚报

  承租人起诉中介索赔

  本报讯(通讯员张海洋 记者孙莹)王先生经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后因真正的房主出现,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王先生被出租人强行撬锁清房。王先生以中介在居间时隐瞒真实房东信息存在过错为由,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一万余元。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先生诉称,经中介公司居间,他与出租人常某达成房屋租赁协议,租下对方的房屋至今年3月27日止。合同签订后,王先生支付了800元中介费。后因真正的房东出现,出租人常某要求王先生必须提前半个月腾退房屋,王先生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哪知常某趁王先生出差之际,将房屋强行撬锁清房,屋内财物下落不明,常某也联系不到。

  王先生认为,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因中介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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