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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狗咬小狗引发血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15:00  北京晚报

  小狗主人赔钱又获刑

  本报讯(记者王蔷)自家的爱犬被他人的狗咬伤,胡某上门索赔刺伤了陌生男子刘某,致其轻伤。今天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胡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此前经法院调解,胡某一次性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万元。

  原是一家公司经理的胡某和妻子养着一条小狗。去年11月26日在遛狗时,胡某家的小狗被邻居崔某养的大狗咬伤,治疗花了数千元。次日,胡某和妻子同几个朋友一起找到崔某家要求赔偿。

  根据检方庭上出示的证据,当时崔某开了门,胡某的妻子和他谈赔偿的事,屋里又出来一名留着胡子的陌生男子刘某,和他们吵起来,刘某推了胡妻一下。胡某遂用刀将其扎伤。

  经司法鉴定,刘某所受外伤致右侧血气胸、肺压缩等,属轻伤。

  刘某当庭提出了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在内的36万元附带民事赔偿金。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由胡某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得到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法院可对被告人胡某从轻处罚。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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