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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携安眠药被指违禁品遭遣返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15:02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俞亮 陈刚 记者 江跃中)一名中国籍男子上月底在入境大洋洲某国时,被当地海关查出随身携带2盒国内生产的安眠药,遂被指携带第2类精神类药物(毒品)而遭拒绝入境,并按原路被遣返回浦东机场。

  6月29日上午8时许,上海机场边检站接到通知,浦东机场T2航站楼内一国际航班上有一名中国籍遣返人员,此人可能涉毒,请派专人接收。机场边检遂安排专人前往航班舱门口接收。在接收该人员时,边检民警小周仔细观察后,发现对方与自己想象中的“毒枭”大不一样。该男子25岁,还在上学,戴着近视眼镜,外表斯文,谈吐羞涩而胆怯,这样的人怎么会和涉毒人员画上等号?

  在询问过程中,该李姓男子态度比较配合。据交代,他是一名在校大学生,2010年开始在大洋洲某国自费留学,由于家境比较殷实,李某学业上不求上进,整天沉迷于电脑网络游戏。常常熬夜不规律的生活使李某晚上开始失眠,经常睡不着觉,健康状况严重下降。为此李某趁着放假回国看病,医生给他配了些常规药物,谁知他却自作主张,通过关系在药房里买到了属于处方药的“××唑仑片”(国内生产安眠药的一种),并随身携带两盒从浦东机场出境前往求学国。

  李某在入境该国时被当地海关阻拦,由于“××唑仑片”的化学成分在该国属于第2类精神类药物(毒品),剂量较多(两盒),且已经部分拆封,根据该国法律,海关作出阻止其入境原机遣返并没收所有药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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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上海机场边检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记者从检验检疫部门获悉,我国目前对公民持处方药出境无具体限制或规定,但境外各国对持处方药入境的限制和规定各不相同。如我国公民确需随身携带处方药出境,需提前向目的地国在我国的使领馆咨询,确定相关规定后携带出境。许多药物可能在某些国家属于限制、违禁物品,请不要擅自携带敏感药物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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