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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打人自吞苦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3日17:01  中安在线 微博

  看跳舞本是件有趣的事情,却因为看跳舞的人不顺眼,一冲动打坏舞者眼;卖水果本是正经生意,却因为占道经营被处罚,一冲动打伤执法者……今天上午,肥西公安局公布了两起事故伤害案的处理结果。

  一拳打伤舞者眼,先刑拘

  每晚,都有市民来到上派镇人民东路古埂公园跳舞,60岁的退休工人汪某就是其中一员。6月2日晚上8时许,他在跳舞时却遇到了麻烦。

  当晚,城关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上派镇人民东路古埂公园里有人被打。民警发现满脸是血的汪某蹲在地上,行凶者已逃离现场。6月24日,汪某所受的伤经鉴定构成轻伤。7月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成功抓获。通过审讯,张某交代了案发的缘由。案发当晚,在家饮酒过度的张某外出醒酒,被公园里跳舞的场景吸引了。但是,他越看跳舞的汪某越不顺眼,于是借着酒劲上前就对汪某一顿暴打。7月1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城关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占道经营又伤人,拘四天

  6月29日下午4时许,肥西县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某、刘某等人在三河路段进行巡视,发现位于三河路县盐业局旁边一水果摊在占道经营,摊主将西瓜等水果摆在人行道上贩卖,这样方便了自己却影响了市容。

  张某、刘某见状即上前要求摊主将西瓜等占道的水果搬回店里,以免影响市容,同时对摊主解释相关的市容规定。看到摊主依然占道经营,城管执法人员便动手将占道的水果搬进了店里,随后离开了现场。

  当天下午5时许,张某、刘某看到该水果摊主又占道经营起来。让她们没有想到的是,摊主一见到两人便立即责骂起来,称两人先前搬水果时将自己的水果撞坏。接着,言语越说越激烈的摊主索性揪着张某的头发,用拳头对其脸部、身上进行殴打,导致张某的脸部多处受伤。城关派出所接警后,立即赶至现场快速平息事态,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控制住。在查明案情后,警方依法给予该摊主袁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合肥晚报—张秀 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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