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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月冤狱终平反获国赔

10个月冤狱终平反获国赔

  魏发达

  “感谢你们救了我一条命,还了我一个家。”昨天上午,有男版“秋菊”之称的翔安区农民魏发达,将锦旗和牌匾送到了翔安区政法委、信访办等部门手中。当年,他含冤入狱10个月,为了给自己平反,魏发达进行了长达十年的上访,并最终于近日获得了5万多元的国家赔偿。

  案情

  本是自己被打伤

  反被诬打断对方鼻梁骨

  据魏发达讲诉,他是翔安新店炉前村人,今年46岁,2000年时,他见父亲和同村一村民魏某因争用抽水机发生肢体冲突,他赶紧上前劝架,但他并没有与对方大打出手,不过,对方却将他的左前臂打伤,后来他报了警。

  过了20天左右,魏某突然称自己的鼻子当时被魏发达打断鼻梁骨,并出具了一份医院开出的病历记录和X光片给法医。最终,法院根据这一报告作出判决,认为魏发达和魏某都犯了故意伤害罪,魏发达因此被判刑10个月,魏某被判刑8个月。

  魏发达说,自己当初是含冤入狱的,因为一时不知道如何找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打伤对方。

  上访

  认为人格尊严高于金钱

  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可是,出狱后的魏发达心里愤愤不平,他说人格尊严比金钱更重要。而且,他认为人并不是只为自己而活,也要为旁人而活。他不想让自己的亲朋好友因为他这个坐过牢的人而被人看不起。

  因此,他决定讨回公道,从此像电影里的“秋菊”那样,走上了漫漫的上访之路。他首先向翔安区法院提出上诉,被驳回后又到检察院,以及市、省的法院、检察院、信访部门之间来回奔走。这一路的艰辛只有他能体会。

  魏发达说,这十年的上访之路让他吃了很多苦,没有收入的他还跑到省里去“讨公道”,他曾在一周的5个工作日内,睡了3天的马路,路费和饭钱还都是向他人借的……但这些苦对他来说,是根本无法跟清白被玷污相比的。

  昨天,记者也深深体会到了他的“执着”,为了对帮助过自己的部门表示感激,他苦苦哀求记者一定要一个个地方陪他去道谢,并帮他和那些部门领导合影,这一切只是为了帮其见证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

  转机

  启动重新复查程序

  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正是他的执着,感动了很多接待他上访的官员,现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副局长方斌就是其中一人。方斌说,2009年,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处处长的他曾多次接待魏发达,当时就劝他要相信他们会帮其反映问题。

  在他们的推动下,2009年,省人大和省高院为魏发达启动了重新复查程序,市中院也从之前复查审判流程的办案思路,转而从核心证据入手,即法医提供的那份验伤报告。

  方斌说,当时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判决,一般只是参考法医提供的验伤报告,而不像现在同样需要随案移送相关的病历资料。而对方给法医提供的那份伤情报告从现在看来证据明显不足,因为那是对方自己提供的,并不能说明那份报告就是对方本人的,最关键的是当时法医也没对那份报告的真实性进行确认。

  正是这一核心证据存在重大的瑕疵,魏发达终于在去年被市中院以证据不足改判为无罪。

  【记者手记】

  没有过激行为 合理上访取得成果

  “魏发达能够获得平反,对很多同样存在上访要求的人是个启发。”翔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戴运动对记者说,时任翔安区信访局局长的他对魏发达的上访历程也十分熟悉,他说,魏发达的上访之路是合法的,他并没有采取比较过激的行为,但事情最终还是得以解决。

  戴运动说,现在的上访渠道很多,电话、网络、书信等方式都是合法的上访渠道,不管群众的诉求合理不合理,都可以通过这些方式向信访部门反映。

  【小资料】

  国家赔偿到底咋回事?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徐林武 整理)

  文/图 记者 戴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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