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力促和谐,中国工会的使命与风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4日01:39  工人日报

  “企业持续发展是劳动关系和谐的前提,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保障。只有劳动关系和谐,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企业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使命,理应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浙江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这一番发言,在人民大会堂赢得了热烈掌声。他是作为民营企业家的代表,就传化集团的经验以及对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表看法的。

  这是2011年8月16日,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在北京隆重召开的一幕。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工商联、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央宣传部联合召开的会议,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会议。

  而坚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也是实践中各级工会组织把握和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基本准则和工会工作的努力方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劳动关系和谐度日益迫切。作为劳动关系矛盾产物的工会组织,最先感知了这一“春江水暖”

  “仅仅以利益为纽带的劳动关系是脆弱的。在企业里,和谐的劳动关系究竟该建立在什么样的基础上?传化的探索花了5年时间……”

  谈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历程,徐冠巨从来都不掩饰曾经出于企业生存本能的摸索。

  但让他深感幸运的是,传化最终找到了答案。“企业的各种竞争要素都离不开职工,企业家的着力点应放在激发职工的创造力上。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解和感悟应当立足于以人为本。当企业家用真心和诚挚对待职工时,职工就会由衷地热爱工作、关心企业,这是企业和谐发展的不竭动力。”

  如今,传化展示的是这样一幅思想和内涵丰富、责任和情义并重的和谐劳动关系图景——

  员工收入增长快于企业利润增长,“五险二金”齐全,享有福利性就餐、福利性交通、福利性体检乃至福利性周转套房,更有着畅达的职业发展道路、对企业管理和决策有充分发言权和健康充实的精神文化生活……统计显示,传化近年来企业利润年均增长率为12.7%,而员工人均收入年均增长率却达到17.8%。

  一滴水里见大海。传化只是当今中国成千上万致力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一个缩影。

  事实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我国劳动关系在发生由计划性向市场化、由单一性向多样化的重大转变的同时,如何提高其和谐度的问题也进一步凸显。而作为劳动关系矛盾产物的工会组织,最先感知了这一“春江水暖”。

  自中国工会十四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不同场合多次指出,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工会组织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组织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在2005年召开的全总十四届六次主席团会议上,王兆国首次明确要求各地工会“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2006年,王兆国又在全总十四届十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强调,要“把协调劳动关系作为工会推动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使劳动关系各方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共谋发展。

  众所周知,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不是和谐以及和谐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劳动者利益的实现。

  其一,劳动关系涉及最广泛的社会生产单位和劳动群体。仅对企业的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底,我国企业总数为1142万家,职工总数为2.92亿人。如果再加上其他社会生产单位,劳动群体的总人数将远远在上述数字之上。

  而更需指出的是,以各类企业为代表的社会生产单位所覆盖的领域,也是我国工人阶级最集中的领域。因此,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乃至执政基础的稳固。

  其二,劳动关系矛盾已经成为我国主要的社会矛盾之一。随着劳动关系趋于复杂化,劳动关系矛盾日益突出,劳动争议多发高发。虽然从目前而言,劳动关系矛盾主要因经济利益引起,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到了矛盾多发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健全完善还需一定时间,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那就可能使一些个体性劳动争议向集体劳动争议方向发展,使劳动争议由经济性矛盾向政治性矛盾转变。

  正基于此,中国工会在探索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时,自然而然地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其中。

  旨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活动是基层工会的创举,如今已成为工会组织打开工作局面、提高社会声望的有力抓手和工作品牌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是中国工会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初载体,也是迄今为止最切实可行和有效的载体。

  2003年以来,各地工会便陆续开展了名称不尽相同但均以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互利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为目标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并普遍收到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社会稳定的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于是,有了“好口碑”的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很快为各地工会自觉地推开。

  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12个省(区、市)工会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国工会,借此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始作俑者”。

  尤为值得庆幸的是,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甫一“诞生”,即被全总发现并引起高度重视。在持续关注并及时总结、调研认证后,全总决定对这一基层创造的工作创新加以规范并推广。

  2006年3月28日,全总下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明确了要达到“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

  2006年7月21日,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0个方面明确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如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工时、休假制度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等等。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标准。

  以《通知》明确的标准为依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先后于2006年、2007年和2011年开展了“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评选表彰活动,共有755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68个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受到表彰。

  如今,创建活动早已在31个省(区、市)推开,成为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抓手和工作品牌。据2010年初的统计,全国有50余万家企业参与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中来。

  创建活动何以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工会又缘何要下这么大力气去推动这项工作?

  对此,王兆国多次言简意赅地指出,“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

  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使一系列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问题比较多,但总体而言,我国劳动关系还是和谐的。尤须指出的是,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具体利益差别的矛盾,完全能够在合作、协商、协调、依法调处的基础上得到解决,这决定了我国的劳动关系,是既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关系、又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劳动关系的新型劳动关系。

  面对劳动关系如此现状和特质,对坚持以“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为企业工会工作原则的中国工会来说,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全面履行职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优势、彰显作为的必然选择。

  事实上,随着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深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成为了广大企业的“金字招牌”,各地工会组织也由此不断提高了社会声望,进一步打开了工作局面。

  将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写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基本内涵的中国工会,必将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征程中演绎一路风景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

  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讲话指出的。他进而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可以说,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的召开,是从中央层面进一步宣示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态度。

  但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在我国企业用工不规范、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依然突出的现实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需要企业拿出“真金白银”的。

  最为典型的,就是劳务派遣用工问题。毫无疑问,劳务派遣工日益滥用已经严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职工权益实现,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言,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但是,对于已经习惯以使用劳务派遣工而节约用工成本的企业来说,要“收手”并非易事,而相关部门要规范更非易事。

  由此不难推断,就全国而言,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任重道远的艰巨任务、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面临诸多挑战,涉及各个方面,需要进一步巩固已初步形成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以更好地协调各方、整合力量。

  而中国工会组织,恰恰是推进这一系统工程中的最重要一极,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

  且不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最初便是由工会发起的,仅由近年来各级工会推进创建活动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便得以“窥斑见豹”:

  ——在范围上不断延伸。坚持抓大带小,重心逐步下移,推动创建活动向中小企业延伸,使创建活动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内容上持续扩展。推动解决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了职工权益;

  ——在方法上努力改进。坚持因地、因企制宜,积极探索创新,保证了创建活动健康深入发展。

  ……

  事实上,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劳动关系发生新变化的关键时期,解决劳动关系问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仅需要党政重视,更需要在遵循劳动关系的运行规律和劳动关系矛盾的处理规律的基础上采取得当有力的措施。工会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特别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自然被寄予厚望。

  当然,工会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仅有态度和主观愿望是不够的,而要进一步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正如王兆国在全总十五届十次主席团会议上所指出的,工会要始终站在协调劳动关系的第一线,创造性地工作,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特别注意研究解决劳务派遣工、农民工和中小企业发展等当前影响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站在了“十二五”的新起点上,这为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带来了新机遇,也提出了新挑战。

  对于下一阶段创建活动,全总已明确目标任务:力争经过5年努力,引导和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基本实现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值得关注的一组数据是:作为创建活动最主要的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构2007年在全国的总数为8000多个,如今31个省(区、市)都已建立,覆盖了全国80%的地级市和县,有的省(区、市)还向乡镇村街道和社区延伸。

  在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进程中,有关各方正以生动的实践昭示:社会主义中国不仅有能力创造世界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而且有智慧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而将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写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基本内涵的中国工会,必将演绎出一路生动的风景!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